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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吗法律依据

罚款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处罚。

罚款概念:

罚款是人民法院向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是财产刑的一种,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严格区别于行政罚款、损害赔偿等处罚措施。

罚款适用对象: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欲犯罪。 此外,刑法明确规定犯罪机关适用双重刑罚制的,对机关一律适用罚金刑。 刑法分则对罚金刑的规定有四种方式。 一是选择罚款,规定罚款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额外适用。 二是单罚款,即罚款只能单独判处,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犯罪单位。 三是罚款并罚,罚款只能追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四并科或单处罚款,即罚款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典第53条的规定,在我国罚款有以下五种执行方式。

)一次缴纳是指要求犯罪分子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罚款金额。

)分期缴纳是指要求犯罪分子在确定的期限内处以罚款的方式。

(三)强制缴纳,是指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犯罪分子未缴或者未足额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的办法。

)4)随时追缴,是指对不能足额缴纳罚款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发现其随时有可执行财产的,随时追缴的方法。

(五)免缴,即遇到不可抗拒的灾祸致使犯罪分子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其缴纳额的办法。

罚款和罚款区别很大,因为它们的法律性质不同,罚款是刑事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罚款的执行部门是人民法院,罚款的执行部门是行政机关,罚款违反法律法规,不构成犯罪,那么罚款触犯刑事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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