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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签字

医疗事故是引起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双方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明确残疾等级,为后续赔偿奠定基础。 医疗纠纷的释放方式包括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诉讼等。 那么,谁是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 我们一起就小编具体了解知识。

一、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有谁?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民事纠纷,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请求第三人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诉讼也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可直接选择的程序之一。 协议或调解不是诉讼前必须经过的程序,实际上可以不经过协议或调解直接进行诉讼。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或患者家属明显是利益侵害人,起诉时成为原告,具体包括患者(直接人身损害的受害者)、死亡患者的近亲属及受扶养人等。

二、医疗纠纷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1、医疗费:计算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性医疗费。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不少于医疗事故发生地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护理的,按发生医疗事故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按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自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岁以上的,15年70岁以上的,5年以下。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7、殡葬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殡葬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8、被供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供养且无劳动能力者为限,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未满十六周岁的,赡养至十六周岁。 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劳动能力的,赡养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赡养五年以下。

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凭凭证支付。

10、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支付资格信息。

综上所述,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是受害者,只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包括患者本人、近亲属、代理人等。 律师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代理人,可以代替患者本人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因医疗事故致人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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