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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侵权行为在生活中普遍发生,只要这个社会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依法存在。 那么,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属于民法范畴,行为人侵权一般是对行为人进行民事赔偿,有四个构成要件,首先是有过错,造成损害的事实等。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它包括行为、过失、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

配置要求概述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如果构成要件,缺少构成一般侵权责任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的无过错原则下,不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 无论哪一种归责原则都需要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个构成要件。 同时,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无过错”也必须基于过错的概念。 [1]在[1]中

行为编辑本文所称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根据第5条的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可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 侵权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具有违法性。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规定实施的行为或者不行为。 加害行为包括行为和不作为。 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指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应当做而不得做。 [2]根据[1]或[2]

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受到的不良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还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采用一般意义上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现有的不利后果,而且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损害事实是侵犯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这一事实对于有修复可能性的损害事实具有确定性等。 [2]根据[1]或[2]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各种现象之间引起的和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侵害的因果关系,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 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到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责任成立后责任的形式和大小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限定侵权责任,救济被害人,另一方面未能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2]根据[1]或[2]

错误是指行为人应该受到谴责的主观状态。 过失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主观状态。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后果,却疏忽而未预见,或者因预见而被从轻回避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其疏忽的情形一般过失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 在我国民法中,一般将故意与重大过失相提并论。 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但行为人未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达到普通人注意义务的,被认为构成一般过失; 此外,行为人不仅达不到较高的注意义务,也达不到一般人的注意义务的,被认定为重大过失。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共有四个,首先行为人确实实施侵权行为,其次该行为产生损害后果且有过错的,所产生的侵权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四个条件哪怕不缺一个,都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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