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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的豁免权是什么意思啊

一、辩护人豁免权是什么意思?

新《律师法》还增加了辩护人享有的权利内容,主要赋予了辩护人豁免权。 辩护人免责是指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为履行辩护责任而发表的发言,免受刑事、民事等的追究。 我国原《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未对此作出规定。 新《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

二、辩护人权利的作用是什么

新《律师法》关于辩护人权利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 .有利于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律师法》辩护人会见权的发展,使辩护人可以单独会见当事人,使当事人可以更自由地与律师交流,更放心地讲述案件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律师可以更有效地提供法律援助。 新《律师法》针对辩护人阅卷的发展,有利于大大提前辩护人接触实质性文件资料的时间,有针对性地充分准备辩护。 新《律师法》辩护人调查取证权的发展,使辩护人能够更顺利地收集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 这些规定对解决司法实践中辩护人执业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问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维护辩护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有利于降低辩护风险,调动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积极性。 新《律师法》增加了辩护人免责规定,使辩护人依法进行刑事辩护可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辩护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告知律师协会,为律师协会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这些规定都有助于扭转目前律师界“刑事辩护色变”的局面,减轻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抵触情绪,提高其参与刑事辩护工作的积极性。

三.刑事辩护律师的权限

(一)在侦查阶段向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向犯罪嫌疑人咨询。

2、侦查人员在案件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起诉、控告。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

1、查阅、摘录、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资料。

2、会见嫌疑人,向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和拘留中的嫌疑人通信。

3、调查和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辩护人

1、查阅、摘录、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资料。

2、会见被告人,告知被告人案件情况,与在押被告人通信。 介绍被告人在审判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向被告人传达的法庭审理程序。

3、调查和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六、参与一审、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7、法院判决后,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书内容的意见,并对法律给予帮助。

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特别是为罪犯辩护,应当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不曲解法律解释。 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使己方当事人有最大限度的辩护行为,可以在有关情况下加以利用。 法律上称为辩护人免责,如果没有免责,辩护的相关行为就很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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