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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争夺

事件概要

原告李老师与被告范先生于2009年11月6日登记结婚,并于2010年1月8日生下女儿李小囡。 随后,因感情破裂,原告李老师委托代理律师于2015年6月25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为女儿争取李小团监护权。

事件的思路和体会

1 )女儿还很年幼。 女孩在心理和身体上都变得更亲近,更喜欢,更依赖母亲(被告)。

2、原告家庭存在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3、原告没有独立意见,没有诚信,也不承担家庭责任。

4、原告对被告存在家庭暴力。

5、女儿出生至今,晚上都由被告照顾。

6、被告自制后身体状况一直很虚弱。

7、被告在未来科技城有商品房、拆迁房。

8、被告父母为干部退休,有很多退休金,很多精力帮助被告一起抚养女儿。

9、原告母亲没有照顾孩子,导致孩子误服药丸导致孩子呕吐。 医生诊断今后会影响孩子的心脏功能,表示原告及其父母不利于抚养孩子。

10、女儿还小,户籍在哪里都不是问题。 监护权和房屋返回被告后,子女户口可迁入房屋所在地未来科技城。 该城配套设施均为国际顶尖学校和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浙一、学军小学、海创园、欧*金融城、银泰城。 很明显,让孩子和被告一起生活比在拆迁的房间里生活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

11、女儿和母亲一起生活比较好。 随着成长,面临成长发育。 由母亲照顾比较好。

12、笔者认为女儿应该由被告判断抚养,避免孩子的被动选择明显不利于生存环境。

审判的结果

原被告自主结婚,婚后因双方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逐渐恶化,最终破裂。 医院允许双方离婚。 关于女儿的监护权问题,考虑到女儿还小,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最好由被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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