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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吗

一、人身损害索赔项目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或其后的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受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二、如何收集和保存有关索赔的证据材料?

1、索要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 受害者的请求《死亡医学证明书》;

2、请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师在《诊断证明书》注明出院后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

3、请护士长开具《陪护证明》;

4、索取医院医疗费预收款单、医疗费每日清单和结算单,并妥善保存

5、治疗期间使用采购药品或医疗器械,要求医生开具《外购处方》,并将《外购处方》与正规采购发票保存在一起;

6、受害人收入证明材料:有固定收入的,收集受伤前一年所在单位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个人营业执照和收入结算书、税单等。 没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收集受害者从事某一行业的证据。 如有关机关、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就业证明材料。

7、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材料:参照受害人收入。 证明。

8、收集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符合就医时间、地点、次数)。

9、农村居民在城市务工或生活的,收集在城市居住1年以上的证据材料。 例如临时居住证、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10、与受害人有抚恤关系的证据材料: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接种疫苗证、村委会、居委会机关等出具的证明等;

11、经鉴定机构鉴定的,妥善保存《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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