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走出去,证人的存在也可以使案件的审判更加清晰。 毕竟中国的民间故事“赃俱获”,主观客观的证据可以更好地印证纠纷的起源、经过等。 但是,证人出庭作证必须出示证言材料。 民事诉讼证人如何写证词? 以下是找律师的编辑向大家详细介绍,供大家理解。
一.证人证言范本
证人证言
本人xxx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
事情的经过说明或情况说明
以上陈述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证明本人愿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证明人:
日期:
二.证人须知
1、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的证言。 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成为证人。
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适应举证事实及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可以作为证人。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申请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告知证人出庭作证,如实作证,并告知应当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出书面证言。 “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以下情况。
(一)年老体弱或者行动不便不能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不能离开的
(三)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五)其他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
以上是关于民事诉讼证人如何写证词的详细介绍,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协助司法调查。 目睹或参与民事纠纷的,应当积极配合。 可以在审判前向法官提交出庭作证的申请书,但如果无故不出庭作证,该证词就不会被采纳,证明也就没有意义了。 更多法律知识请登录律师网站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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