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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司法解释

一、国家赔偿财政部门承担吗?

是的,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预算所属的财政部门承担。 即赔偿义务机关属于县区财政的预算管理,由县区财政局安排资金,赔偿义务机关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安排资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根据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销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

总体来看,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实行三个不同的原则: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和抚慰性原则。 这三项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级别的赔偿标准。

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是指赔偿标准对侵害人应当是惩罚性的,除让侵害人赔偿足以补偿被害人所遭受损害的费用外,还应当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支付应负责的惩罚性费用。 这实际上是因为赔偿额是损失额加上惩罚额,所以这个原则下的赔偿额比较高。

2、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是指赔偿额能够弥补被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该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遭受的损失额。

3、慰安性原则慰安性原则。 该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能对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完全充分的补救。 根据国家机关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国家赔偿应当进行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限定在实际遭受的损失额范围内。 因此,基于这一原则的赔偿标准通常低于实际损失额。

三、赔偿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一年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医疗费用、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康复费等残疾原因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丧失一切劳动能力的,对其供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劳动力的人,还必须支付生活费。

国家侵权主体的这些机构的财务支出问题,基本上已经一级一级的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通常情况下,赔偿金肯定不在各级机关的财政预算中。 超过本年度财政预算,申请国家赔偿金成功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在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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