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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强奸报案警察如何处理?

关于强奸罪应该不太了解。 如果发生强奸事件,必须马上报警处理。 这是比较严重的人身犯罪事件。 没有举报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所以需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关于提出强奸受害申请的警察如何处理,请主编告诉我。

一、强奸受害申报警方如何应对?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或者故意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将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人员较多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两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 .配置要求

对象要求

本罪侵犯的是女性性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也就是女性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犯罪的对象是所有女性。

客观要求

)强奸罪客观上应当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利用妇女处于不可抗拒、不可抗拒、抗拒、不可抗拒状态或者妇女处于不知情、不可抗拒状态实施奸淫的行为。

)2)必须违背妇女的意愿

违背女性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不能以“女性不可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而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女性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由于犯罪分子实施强奸所采用的手段及其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女性的强制制度也相应不同,因此被害女性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不同。 也有人不顾一切进行激烈的抵抗。 有些人颤抖着挣扎和哀求,反抗不明显。 有些人向前看,没有反抗。 所以,简单地表明受害女性当时是否反抗,不能成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 如果妇女没有反抗或不明显反抗,就要通观整个事件,具体分析,仔细区分。

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教唆男子或者帮助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共犯论处。

主观要求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具有奸淫目的。 是指罪犯意图与受害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罪犯无奸淫目的,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不构成强奸妇女罪。 例如,如果以抠、搂、搂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就会以强制猥亵罪反驳。

明知女性是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精神病患者或严重痴呆患者而与之性交的人,无论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无论受害女性是否表示“同意”或“抗拒”,都应被视为违背女性意愿的强奸罪。 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女性同意在精神病未发作期间进行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确实不知道女性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女性诱惑下进行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应以强奸罪论的确实不知道女性患有轻微痴呆症

综上所述,关于强奸受害申报的警察如何处理小编我已经告诉大家了,公安一般都是先立案再做笔录,采取一些侦查手段。 强奸是严重侵犯人身的犯罪,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意志,违背女性意志进行性行为可以成为强奸。 如果是幼女,无论其意愿如何,都将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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