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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违法

增值税改革以来,政府简化了许多纳税事项,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 但也有不法分子为了达到逃税的目的而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的吗? 当然,我会介绍为什么是违法的,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概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为他人虚开、为自己开、为他人开设、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增值税是我国从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对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近年来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在审判实践中,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出口退税、退税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罪,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虚假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罪,被判处罚款、没收财产的,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骗取的出口退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退税发票方案(《刑法》第205条)虚开出口退税、退税其他发票,虚开税款金额一万元以上或者国家税款被骗金额五千元以上的,不予追诉

综上所述,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疑是触犯了刑法的,违法者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这种违法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国家权益,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很难处理,但法律在不断进步和完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如果不这样做,总有一天会尝到违反的痛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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