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继承中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区别有哪些情形

在实务中,为了提高遗嘱的效力,很多当事人在制定遗嘱后,会选择加入证言或公证手续。 那么,关于证人证书和公证的效力和费用的区别,以及两者是如何选择的,你知道多少? 接下来,和律师编辑一起读吧。

一.公证与证人证明的区别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证人遗嘱,证人遗嘱是代写遗嘱的一种。

1、效力

在效力方面,遗嘱人同时设立公证遗嘱和证人证言遗嘱,且两者内容矛盾的,以最后设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遗嘱为准。

2、质量

在服务质量方面,见证证人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公证人需要持起草的遗嘱到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 证人无需提前立遗嘱,可以凭专业知识和经验起草当事人遗嘱,有效避免歧义和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提供遗嘱、继承等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理解继承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3、费用

在费用方面,证人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 这主要取决于证人事务所证人服务的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的质量。 就扩展服务而言,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证人多为举证遗嘱的扩展服务,具有遗产规划、遗嘱执行等人性化特征。 关于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公证遗嘱只能以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但证人证言遗嘱可以采用任何遗嘱的形式。 也就是说,为遗嘱作证的证人便于证实遗嘱者的反感。 客户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保存、中止保存、索取资料。

四、后续义务

证人作证后,证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可以在继承发生时公开遗嘱,并按照遗嘱指定的分配方案和份额或者金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遗嘱里没有这个服务。 证人也可以在遗嘱遗赠管理服务中,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保管、保存当事人制作的遗嘱遗赠文件,包括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件、合同文件、公司股权资料、亲属关系、人身关系资料、委托人的dna生物样本等为确保遗嘱文件的安全保密,上述业务的开展与遗嘱文件的签名封口和银行保管箱业务相衔接,实行本所和客户双方授权的上锁制度。 (国家司法机关裁定提取除外。

二.证人证言和公证选择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行为形成的公证文书成为特殊的书证,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甚至在债权明确的特定情形下,也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 耶和华见证人是指,耶和华见证人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申请,任命耶和华见证人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持有耶和华见证人执业证书的证人,以耶和华见证人事务所和耶和华见证人的名义,对相关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仔细审查,并予以证明

1、法律属性

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证人证言仍然是“私证”,诉讼中必须依法经司法机关核实证明属实才能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与公证的证明力不同,公证书一般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从制度上看,我国公证工作具有18年的立法实践,而见证人只是我国几个地区有地方部门规章规范,在最近修订的《见证人法》中,没有提到见证人工作。 从具体范围看,我国要就相关重要经济生活比较紧密的几个事项进行公证,但公证工作和证人工作还存在重叠区域。 也就是说,在这个重复区域,选择公证好还是证人好。 与公证相比,我国耶和华见证人的证言工作存在制度上的弊端,但其弊端已成为耶和华见证人证言工作的优势之一,不能进行耶和华见证,不受法定程序的约束。

2、目的

证人证言的两个目的:一、举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二、举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正当性。 从法律属性看,在我国证人证言仍然是“私证”,必须依法核实事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与公证的证明力不同,公证书一般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证人证言应当是形式审查,证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证人证言,首先要严格审查验证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耶和华见证人在调查和认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身份时,应当主动查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仅将当事人自行提供的资料作为认定主体资格的依据,还不够,应当查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当事人的资信状况、交易能力及履行合同的可行性。 对企业来说,应当调查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许可、特许经营、产品标准、专利商标等,有关证据和资料,也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2)证人证言应当勤勉尽责,严格审查核实证言事项的真实性。 从证人证言的目的来看,证言不仅仅是对行为的证言。 例如,证人只为合同上签名和盖章行为的真实性作证,不为双方合同的内容作证。 这样,证人作为法律服务职业就不能有自己的属性,证人的证言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意义。 证人的证言之所以与普通民众的证言不同,主要是因为证人有义务审查证言事项的合法性。

(三)耶和华见证人见证的法律文书应当符合法定的实质性要求。 还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例如,进行合同举证,应当查明当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意思表示真实、明确,不存在欺诈、威胁、人员危险、重大误解。

)4)见证耶和华见证人应当坚持回避原则,不应当作为见证人的事务向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作证。

)5)证人作证应当坚持自愿、公平、直接、客观的原则。

(六)证人不得就法定的强制公证事项作证。

)7)见证人工作程序完善,见证书内容符合要求。 耶和华见证人业务运作指引(2008 ) (2008年12月27日上海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

综上所述,证人证明方法无论在费用上还是后期服务上都优于公证。 主编认为,对你来说,选择证人证明的方式,不仅可以避免公证繁琐的手续,还可以取得与公证相同的法律效果,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当然,如果是为了保险的话,不考虑费用,一起选择两种方法也足够了。 更多知识,请咨询律师平顶山律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