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拒执罪申请刑事自诉的情况有哪些类型

众所周知,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或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对拒不执行罪,除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拒不执行罪外,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主编收集相关信息,集中回复拒执罪刑事自诉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请阅读。

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通过公安、检察机关程序追究拒不执行罪外,民众也可以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拒不执行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人身财产权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实施了以下八种行为之一:

)1)有拒绝报告或者谎报财产状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的高消费及相关消费令等不执行行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伪造、毁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受贿的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受贿、胁迫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不迁离房屋、退出土地,无法执行判决、裁定的。

)4)与他人串通,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阻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聚众闹事、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损毁、抢劫执业案件资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业器械、执业人员着装及公务证件,致使无法执业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提出控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申请拒绝执行的刑事自诉。 如果有其他法律疑问,请咨询本站律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