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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多长时间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拘传。 但是拘留会通知家人吗? 请律师主编整理了对家人的拘留通知时间的相关信息,详情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羁押是否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决定适用的权利。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拘留嫌疑人前拘留的时间最长为24小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知家人的时间是48小时。 但是,逮捕令不一定会通知家人。

二.关于拘留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对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拘留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拘留起诉。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资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拘留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盖章。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在《拘传证》填写到案时间。 讯问结束后,必须在《拘传证》填写讯问结束时间。 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注明。

第六十二条羁押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羁押的形式羁押犯罪嫌疑人。

需要将被逮捕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羁押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对不批准者,应立即终止拘留令。

三.拘留程序

1、填写《拘传证》,报负责人批准。

办案人员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有必要采用约束措施的,应当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约束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个以上执行人执行。 羁押时,应当向被逮捕的人出示拘留证,对抗拒羁押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办案。

3、约束的次数和时间。

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羁押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羁押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羁押的形式拘留嫌疑人。 传唤、拘留嫌疑人,必须保证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4、被拘留的地方。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六十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留置地点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 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嫌疑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羁押后果。

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案件后,应当立即讯问。 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 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希望能帮上忙。 公安机关事务可以使用拘传,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去的被告人没有两次来,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要求被告强制来案。 拘留时间短,一般不超过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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