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公安机关可以批捕犯罪分子吗现在

一、公安机关可以逮捕罪犯吗?

不,公安侦查阶段拘留时间一般为30天,向检察院报告后7天内回复公安,可以作为家属向当时负责的民警了解案件进展。 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律师会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的文件,连同文件、资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请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请求批准逮捕的文书,连同文件、资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有下列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检察机关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辩护人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决定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羁押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羁押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流窜犯罪、多次犯罪、聚众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证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但是被拘留的人应当立即释放。 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考虑。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是司法审理过程中的程序,一般只有在犯罪事实比较严重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进行审查起诉和逮捕,而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无需进行逮捕处理,但也可能追究相关民事诉讼责任。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