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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为了惩治假破产真正逃债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这种行为,同时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假破产罪,对触犯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予以严惩,但事实上虚假破产我请了律师编辑整理了相关资料。 以下解决疑问。

一、如何认定虚假破产罪

1、客体要求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受国家破产法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指财产权

2、客观要求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或者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应当实施隐匿财产、转移虚构债务或者其他财产、处置财产的行为。 隐藏财产是指对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货物等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隐藏、转移、隐匿。 虚构债务是指捏造或承认不真实或不存在的债务。 “其他私分财产转移处置”是指《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低价出售财产、为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以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转移或者处分上述财产之一的行为,就符合这一客观行为要求。

)2)必须实施虚假破产。 债务人在未发生破产原因的情况下,通过提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虚构伪造破产原因或者申请破产宣告逃避债权人追索、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这里的虚假破产是指企业未达到破产的极限,伪造破产原因,申请破产,而不是实际破产。

)3)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 即如果不是给债权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 其中债权人是指因公司、企业举债而与公司、企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经济合同中享有债权的人等,“其他人”是指公司、企业职工、国家税收部门等。

以上三个客观方面的要求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组成。 也就是说,按照《破产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民营企业等都属于这一类。

4、主观要求

本罪的主体结构罪要件。 但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有犯罪机关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罪必须主观上由故意构成。 行为人应当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直接故意。 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方面往往是为了逃债。 但是,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虚假破产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置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50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债务关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式转移、处置财产价值50万元以上的;

)4)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5)达不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应偿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未及时偿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

修正案(六)规定,本罪在罪状的表现上,以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为定罪界限。 因此,本罪是硕果累累的犯罪分子,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给债权人和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进行追诉。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实施多种行为隐匿或转移大量资金,然后伪造相关会计文件和商业账簿,隐瞒资金真实流向,通过不真实会计资料等文件,制造企业资金逃不掉债务的假象,申请破产故认定虚假破产罪,注意区分一罪与数罪。 关于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前文已经介绍过了,希望能回答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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