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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置查封财产如何赔偿

公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致富,但我国法律也制裁非法所得。 在我们国家,如果财产有问题,就只能检查。

但进行财产扣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否则就是违法扣押,可以获得赔偿。 但是,财产被非法扣押的国家的赔偿程序怎么办?

一.【概要】

侦查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往往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扩大扣押措施。 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追回犯罪所得和赃款,但也必然是无辜的,许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所得和非赃物财物都将被私自扣押。 公安机关为了规避案件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不主动解除已经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

被扣押财产的所有者常常哭着说,无法用有效的方法解决这一僵局。

二.【解决方法】

在日常咨询中遇到过类似的法律咨询,经查阅相关资料,遇到此类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国家赔偿法》依照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财产采取违法扣押、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被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这是财产所有者维权的法律基础。 也就是说,如果财产被搜查机关扣押,最终查明不是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可以通过解除对财产的扣押、扣押、冻结处理。 因扣押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可以按照规定要求赔偿。 这是这种情况最终追求的结果。

是解除被扣押的财产,要求赔偿损失。

三.【维权手续】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此类赔偿请求必须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里的赔偿义务机关必须是下达扣押措施的侦查机关。 首先应当制作书面赔偿申请书,并向扣押该申请书的侦查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提交。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该程序的赔偿义务机关可能不处理受害者提出的合理请求。

应当不气馁地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由上级国家机关作出复议决定。 仍不能解决的,可以最终向复议机关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中科院可以举证,向赔偿委员会申辩。 没有开庭程序书的赔偿委员会必须书面审理申请。

如果仍然不能解决,也可以向上级法院起诉,或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四.【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侦查机关违法扣押财产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可能面临困难和阻力,但不要气馁。 只要相信没有打不开的钥匙,问题就一定会解决。 不接受书面文件的,可以通过邮寄给该机构来实现

即使财产被违法扣押,国家赔偿程序也必须以正确的方式进行。 如果不这样做,不仅得不到国家赔偿,还可能付出相关代价,这是无法弥补损失的。 但如果自己的财产被非法扣押,申请国家赔偿是绝对可能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走合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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