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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在司法实务中,对每个刑事犯罪都规定了具体的犯罪主体,但犯罪主体可能因犯罪而异。 那么,对于贷款诈骗罪这一犯罪来说,法律规定的犯罪主体是什么呢? 请与律师编辑一起在以下具体了解。

一、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犯罪分子串通提供诈骗贷款援助的,应当是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串通,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诈骗贷款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者诈骗过程中,相互暗中串通,共同进行咨询或者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合作,予以内应帮助的行为。

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串通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明确两者共同犯罪所采用的行为性质。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聘用的行为主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其他人员只是提供帮助,此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犯下的罪行应当定性处理,以贪污罪论处,社会其他人员以贪污罪论处采用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方法为主的行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只会予以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将按本罪定性处罚。 无论情况如何,均不得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二、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一)一般处罚

自然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二)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其中金额巨大,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是指贷款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

1、为骗取贷款,贿赂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数额较大的

2、浪费贷款或者以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瞒贷款方,贷款期满后拒绝还款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满后拒绝还款的;

5、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满后拒绝还款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参见《解释》,前者尤指数额巨大,贷款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 即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指下列情节之一: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请注意,实践中的一些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但是,关于诈骗罪,法律规定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该罪。 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打电话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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