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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工程律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天津建筑工程律师,以及天津律师事务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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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1月创立于中国乃至世界最具活力及发展潜力的天津滨海新区,并充分利用滨海新区优厚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等资源,进行充分快速的发展。多年来,高地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高瞻远瞩的姿态来选择、拓宽发展的道路及方向,并以脚踏实地的作风来思考、实践发展中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多年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已成为本地区最具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并积极以滨海新区为基点向全国其他地区进一步拓展。

专业化、团队化、规模化、国际化是高地律师事务所始终遵循的发展道路;专业为本,服务至上是高地秉持的执业理念;敬业、务实是高地一贯的工作作风;为客户及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是高地秉承的服务原则。

在建所伊始,高地律师事务所就意识到,随着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及客户对法律服务专业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将不可避免。为此,高地始终坚持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取向,通过多年的探索及创新,目前已经在政府法律服务、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物流、能源、酒店、海事海商等业务领域形成了显著的专业优势。并且,在坚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中,高地还进一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专业亮点,即在房地产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目前高地服务的客户中既有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又有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既有境内的500强企业,也有知名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与这些项目以及企业的合作,实现了高地与客户共赢的发展策略。结合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领域,高地律师事务所共设六个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将严格按照专业分工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高地一直保持对区域性、行业性法律核心课题的理论及实务研究,通过认真分析客户及市场的本质需求,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及服务内容,并创新和发展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法律服务产品。律师事务所特设置专业研发部门,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法律产品的研发及业务梳理工作。通过“全程服务”和“集成服务”的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服务,从而使客户从繁杂的法律事务中解脱出来。

优质的法律服务来自优秀的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高地律师事务所摒弃了单打独斗的传统服务方式,开创并坚持团队化服务的模式,汇聚了一批师出名校、执业多年、学贯中西的中青年律师,以深厚的专业学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集群体智慧,运用法律的视角、技术和方法,鼎力为客户在社会、经济交往的博弈中洞察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并发现优势、创造优势、成就优势,协助客户在法律竞技中始终占据主动。律师事务所内部有成熟的科研体系及专业培训体系,特将每周五下午作为业务学习培训时间,每年投入近10万元用于所内律师的内部及外部培训。通过参加专业培训,都将促使年轻的律师团队得以快速的建立并发展壮大。

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来自于有效的管理模式,高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在建所伊始就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以高瞻远瞩的目光及兼收并蓄的胸怀,参照ISO9001体系创立并完善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机制,在这个管理机制的引导下,高地引进、培养、塑造并成就了一批批年轻的优秀律师,为高地快速、健康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为打造专业化的品牌大所,克服合伙人管理律师事务所的弊端,2008年1月开始,律师事务所设立执行主任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全面管理工作,在天津率先完成合伙人与管理者的分离工作,为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地律师事务所秉持立足天津、辐射全国、放眼全球的战略发展目标,保持与境外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的友好往来。在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过程中,高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GALLANT.HO&CO.)、澳洲铭德律师事务所(MINTER ELLISON LAWYERS)、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SHEPPARD MULLN RICHTER & HAMPTON)等全球性或区域性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的密切合作关系。

高地律师事务所在成立、发展的过程中,时刻不忘一个律师事务所为社会及国家的法制建设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几年来,高地积极置身于建设法治社会、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各项社会活动中,并为完善律师执业环境做出了不懈的探索及努力。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都是开发区的普法志愿者,多次参加社区普法、培训、座谈、援助等活动,承担大量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建立的紧密的合作关系,设立了高地奖学金及助学金,并在研发及培训等方面深入合作;律师事务所一直有条件的资助泰达心血管医院的困难患者,为使他们尽早康复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高地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另外,高地律师事务所还异常关注所内律师的生存状况,注重律所的文化建设。2008年初,律师事务所设置员工购房无息借款制度,用于解决所内员工初次购房问题;律所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多项体育活动及外出团队活动,既放松了精神,也使团队合作能力大大提高。

高瞻远瞩,脚踏实地,是高地律师事务所建所的姿态,也是高地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写照。今后,高地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沿着既定的道路及方向,在滨海新区发展的浪潮中、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下,把握好每一个机遇,并充满信心地迎接每一个即将到来的挑战!

郭枫的简介

原名郭少鸣, (1933-2006)曾任《新地文学》双月刊社长兼总编辑。高中时代,他在《宝岛文艺》发表长篇叙事诗《北方》即倍受文坛瞩目。

个人履历

1950年起,他成为《半月文艺》、《中国文艺》、《大公报》、《时代青年》、《野风》、《宝岛》等刊物的主要撰稿人。1988年开始,他为台湾文学与中国大陆文学的交流日夜奔忙,并在北京大学设立"郭枫文学奖"。作品出版散文集:《早春花束》、《九月的眸光》、《老家的树》、《永恒的岛》;诗集:《郭枫诗选》、《第一次信仰》、《海之歌》;论文集:《高举民族文学的大旗》等.。

人物生平

1933年生于江苏徐州,1950年来台就读台北师大附中,台湾著名诗人、文学评论家、出版家,也是一位民族意识和传统意识强烈的作家,他常常通过对黄淮平原的回忆,表现出他对故乡的真挚热爱之情。 他从50年代的《黄河的怀念》到60年代的《山》,再到80年代的《我想念你,北方》,表现出对古老的中华大地的深情怀念,在“我想念你,北方”的热烈呼唤中透示出游子对家乡的深厚感情,他的恋土情结、挚爱家乡的文化乡愁尽在一声声情真意切的呼唤中。郭枫的《蝉声》、《寻求一灯火》《异乡人》《我走过长夜》《老家的树》《一缕丝》等脍炙人口的佳篇中,以强烈的历史意识,浓重的感情色彩,揭示出故土丰蕴的文化历史之根,展示出北方农村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北方农民的刚强性格。在《老家的树》中,老家的树是一种意象,作者以饱满的激情,笔力道劲地写出一片耀眼春光中的柳树,那在秋天肃穆的旷野里砍歌的白杨树,那里燃烧季节的无情摧残中顽强生长的榆树,那挺立在苍茫天地间昂扬起生命风范的松柏,作者以柳树的妩媚、榆树的粗扩、白杨的潇洒、松柏的高洁象征北方的人民,象征中华民族的深沉、高洁、苦难与奋进,创造出情融于景、物我一体的艺术境界。 还有《草虫的村落》被纳入人教版6年级上册教科书第三课和语文S版五年级下册第十课,此文表现了他热爱大自然,对草虫村落无忧无虑的向往,以及对草虫的喜爱之情。郭枫的《空山鸟语》写出了他对欢乐自由的向往,收录于北京版七年级下册教科书,在《阅读快车》这本阅读习题本里面,第一单元第一篇也有。

成就及荣誉

郭枫主要代表作品的艺术特色 郭枫是一位民族意识和传统意识强烈的作家,他常常通过对黄淮平原的回忆,表现出他对故乡的真挚热爱之情 . 1999年作品《秋的回忆》入选全国第二届中国花鸟画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 2000年作品《春归》入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中国画摄影作品大展,获优秀奖。2002年作品《无题》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第十六次新人新作展。 2001年参加全国获奖艺术家博览会荣获创作“金奖”。 2002年参加“传统今朝中国画十人展”(劳动文化宫)。 2002年参加“中国艺术研究院十五人师生作品展”(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主办)。 2003年参加“中国画名家作品邀请展”(炎黄艺术馆)。 书画作品被《世界名人录》《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名家书画宝鉴》《北京书法家名鉴》《中华人物辞海》等数十部辞书介绍,其作品被多家博物馆收藏,现为北京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瀚海书画院副院长,《美术家》报编委、记者。 作品《高枝以约雪为友》入选2004年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散文《草虫的村落》被载入人教版六年级语文第三课。 散文《空山鸟语》被编入鄂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第8课

个人作品

散文集 《早春花束》(台北:文艺生活出版社,1953) 《九月的眸光》(台南:新风出版社,1971) 《老家的树》(台北:新地出版社,1985) 《永恒的岛》(台北:新地出版社,1985) 《山与谷》(香港:三联书店文艺风社,1990) 《空山鸟语》(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 《郭枫散文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 《寻求一窗灯火》(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4) 诗集 《郭枫诗集》(台南:新风出版社,1971) 《第一次信仰》(台北:新地出版社,1985) 《海之歌》(台北:新地出版社,1985) 《谛听,那声音》(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揽翠楼新诗》(台南:台南文化中心,1998) 《郭枫诗选》(台北:台北县政府文化局,2006) 长篇小说 《老憨大传》(台北:印刻出版有限公司,2006) 文学评论 《知识份子的觉醒》(台中:蓝灯出版公司,1981) 《独醉集》(高雄:台湾时报社,1986) 《美丽岛文学评论集》(台北:台北县文化中心,2001) 《美丽岛文学评论续集》(台北:台北县文化中心,2003) 《台湾现代诗史论》(1-3册初稿草就、修订中)

作品赏析

《蝉 声》  郭 枫 我爱听蝉,打从很小的时候起。 夏来了,蝉声呼唤着绿阴,绿阴涨满了黄河两岸。 黄河之水天上来,绿阴天上来,蝉儿们的鸣声天上来。多么丰富的夏,多么忙碌的夏! 夏,丰富着哪!在黄河两岸,那大平原,那是正正式式的大平原,那么平整!那么辽阔!让你张大了眼睛看也看不到边。你要是有一匹好马你只管骑上它往前跑,跑呀!跑呀!看你可能跑到平原的尽头?平原没有边,翻滚在平原上的麦浪也没有边。麦浪,像浩瀚的海洋,摇荡呀摇荡,摇荡着那些庄稼汉的欢笑,摇荡着那些青布包头的大姑娘的希望,摇荡着那些像石头一样的孩子们傻傻的梦想。麦浪,在六月的阳光下,闪烁着无边无际的金黄。不,闪烁着的是遍地的黄金。 太阳可厉害着哪!它不许人们躺在床上做梦。太阳,漫天地撒下了毒花花的火,燃烧着大地,燃烧着夏天。而蝉儿们是太阳的号手,一大清早,当地面开始蒸腾起热雾,它们便大声地嘶喊:起来,属于土地的人,到田间去。去啊!去收获那满地的黄金,去收获你一年的辛勤。 庄稼汉成群地像一阵风似的出发。然而,六月的北方,可没有风!风是蝉儿的鸣声,风是人的歌唱。风,是喜悦;吹起,自人们心中。 麦天活动了,那些牛一样的汉子,收割的镰刀比着快,飞扬的山歌比着响。太阳,把兴奋搽在他们脸上,蝉声起劲地做着啦啦队。 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在太阳能把人烤焦的三伏天,看哪!那一树青条的老柳,垂挂着多少殷勤。赶着路的,做够了活儿的,来吧!到绿阴里来,到柳丝中来,到蝉声里来。这里有的是成缸的绿豆汤或大麦茶,别问是谁家的,你只管喝吧!喝着凉茶,听着蝉声。蝉声在枝头,弹声在心头——撒给你满身的清爽。 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日正当中,老牛在树下嚼沫,老人在树下打着盹,上半天忙累的人,用斗笠盖着脸,东倒一个,西歪一个,各自去寻梦。麦场上,暴晒着的新收的小麦,黄澄澄的,每一个颗粒都散放着希望的光彩。心房中,存放着祖传的敦厚,傻乎乎的,每一张脸,都流露着自得的颜色。那一片恬静,一片安详!谁都知道:啄食的小鸡知道,散步的小猫知道,连呆模呆样在一旁喘气的小花狗也知道。可是,谁也无法说得出来,谁也无法描画出来。只有蝉,才会高踞枝头,吟着赞美的诗篇。 谁能忘记那一片蝉声呢?当小麦收割之后,高粱便连天地地扯起了“青纱帐”,青纱帐是孩子们的儿童乐园,他们的儿童乐园不要票,不要票却送给人大把大把的快乐。孩子们在青纱帐里追逐、打滚、采食甜甜的野甘蔗。从城里回来的“学生”,却不妨装模作样地去寻试去唱情歌,去骗那些天真的小姑娘,让她们瞪大圆圆的眼。热了,累了,跑向那古老的黄河,开始另一场战争,然后转移阵地,大伙呼啸着去进攻果林或瓜园,蹲在那种很原始的瓜棚下,随便地去享受瓜地甜美。一切都满足了,才班师回家。沿着高愉老柳的浓阴,一路追逐着蝉声;而蝉声,却又一路追逐着他们。 那一片蝉声,真美。 《草虫的村落》 今天,我又躺在田野里,在无限的静谧中,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我目光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空间在我眼前扩大了,细小的草茎变为粗大的森林。一只小虫,一只生着坚硬黑甲的小虫,迷失在这座森林里。我想它一定是游侠吧!你看它虽然迷了路,仍傲然地前进着。它不断地左冲右撞,终于走出一条路。我目光跟着它的脚步,它走着,走着,一路上遇到不少同伴,互相打着招呼。我真想也跟它们寒暄一下,可惜我不懂它们的语言。 它们的村子散布在森林边缘的小丘上。这里,很多的黑甲虫村民,熙熙攘攘地往来。那只英勇的黑甲虫,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齐欢跃地走回洞穴里去。 我看得出草虫的村落里哪是街道,哪是小巷。大街小巷里,花色斑斓的小圆虫,披着俏丽的彩衣。在这些粗壮的黑甲虫中间,它们好像南国的少女,逗得多少虫子驻足痴望。蜥蜴面前围拢了一群黑甲虫,对这庞然大物投以好奇的目光。它们友好地交流着,好像攀谈得很投机似的。看呵!蜥蜴好像忘记了旅途的劳倦,它背着几个小黑甲虫,到处参观远房亲戚的住宅。 我的目光为一群音乐演奏者所吸引,它们差不多有十几个吧,散聚在两棵大树下面——这是两簇野灌丛,紫红的小果实,已经让阳光烘烤得熟透了。甲虫音乐家们全神贯注地振着翅膀,优美的音韵,像灵泉一般流了出来。此时,我觉得它们的音乐优于人间的一切音乐,这是只有虫子们才能演奏出来的! 我的目光顺着僻静的小路探索,我看到“村民们”的劳动生活了。它们一队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一定是很远很远的地方吧?现在它们归来了,每一个都用前肢推着大过身体两三倍的食物,行色匆匆地赶着路。是什么力量使它们这么勤勉地奔忙呢? 我完全迷惑了,在小虫子的脑海中,究竟蕴藏着多少智慧?我看见测气候者忙于观察气象;工程师忙于建筑设计……各种不同的工作,都有专门的虫子担任。 我还看见了许多许多…… 我悠悠忽忽地漫游了一个下午,直至夕阳亲吻着西山的时候,红鸠鸟的歌声才把我的心灵唤回来。我发现了草丛中小虫子的快乐天地。我多么得意呵! 我愿意牵着你的手,一起到草虫的村落里去散散步。

个人其它信息

郭枫的作品多次入选中考语文试卷,如2006年山东莱西市中考阅读题《生命的一抹》、2008年湖南益阳市中考阅读题《眼睛》、2008年四川内江市中考阅读题《空山鸟语》、2011年四川成都市高三摸底考试阅读题《生命的一抹》等。

社会评价

诗人叶笛说:"郭枫是以唐吉诃德的热情拥抱文学,以清教徒的信仰面对人生."他的作品风格灵秀而飘逸,创作的散文就像一首怀乡的赋,有诗情之美.

编辑本段知名律师郭枫

郭枫,男,河南法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川汇区政协委员,川汇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1996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9月开始执业,河南法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办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达千余起,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好评,从没有被投诉的现象。2007年2月,被推选为周口市川汇区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公议活动。2007年10月被周口市川汇区政府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积极为区政府排忧解难,做好协调工作,解决了诸多疑难民生问题,赢得了区政府领导的赞许。为普及我市群众的婚姻法知识,郭枫历经多年对婚姻法的研究和实践,独家开办了周口离婚网,帮你解除不幸的婚姻,帮你维护自我的权益。另外郭枫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及工程纠纷案件都很得手

工地上工程款拿不到,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手续吃了拿到工程款?

签订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建造工程开工的前提是要求承包者与劳动者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只有签订合同,才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相关权益。那么建筑工程中,没有合同没有欠条的工程款怎么拿?

网友咨询:

建筑工程中,没有合同没有欠条的工程款怎么拿?

北京国宏(天津)律师事务所齐建慧律师解答:

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和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北京国宏(天津)律师事务所齐建慧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中国著名律师前10名?

中国著名律师有:朱树英、田文昌、宋中清、彭雪峰、曹树昌。

1、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上海、北京等九城市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专业仲裁员。担任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大学法学客座教授。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有一百多篇论文在国内外专题会议上发表,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共130余万字的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以及与他人合著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

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均深得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2、田文昌,1947年生人,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

田文昌的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

3、宋中清,男,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宋律师因为过去一年的成功奉献,被司法行政机关荣立个人三等功。

数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医疗维权理论和业务实践的前列。办理的案件和发表的文章、代理词成为司法考量的重要依据,深深影响着受害患方维权的态度和理念。为坚定医疗维权信念、树立医疗司法理念和威信发挥着难能可贵的作用。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充分重视并采纳该律师的意见外,数年来取得的诸如“全国首例司法鉴定对抗案”、“总理批示法律援助案”等等成功案例为众多受害者在维权的茫途上点亮了前进的阳光。

其中,该律师的成功案例“毛红、葛登娣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案例指导·民事卷》等书全面刊发推行,用以指导全国的的医疗审判。

4、彭雪峰,男,1962年出生,河北沧州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

是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全国青联常委,第九届北京青联常委、监事长。

获中国司法部“年度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最高荣誉之一——“中国律师行业特殊贡献奖”。

从事律师职业二十余年,成功办理了诸多在国内或行业内部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事争议案件,被国际知名法律事务评选机构《亚洲法律事务》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律师”之一及“亚洲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律师”之一。

2019年8月,入选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名单。2019年12月22日,获 “一带一路·合规之路”年度人物奖。

5、曹树昌律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已经三十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社会经验,曾经从事企业管理、法学教学和法律研究工作。

曹树昌律师的法律知识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知识基础之上的,具有融法学、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于一身的综合素质和全面的知识结构。

曹树昌律师致力于经济犯罪的研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以自己的综合实力和敬业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可能受到刑事追究或已经受到刑事追究的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史焕章

个人简介:

史焕章律师,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主任、上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犯罪学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会长、《上海法学研究》主编、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东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等。

史律师主要专业领域为犯罪学、中国司法制度及诉讼。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数

十篇,主编《司法伦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学概论》等专著已公开出版

。曾应邀赴美国、比利时、日本和台湾等地出席法学学术讨论会和演讲。先后被聘为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刑事司法研究所客座教授、华盛顿大学亚太法律研究院顾问。

陈乃蔚

个人简介:

陈乃蔚律师,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1993年至1994年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至2002年

陈乃蔚

再度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任富布莱特研究学者。回国后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陈律师还兼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等。

陈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电子商务、IT产业法律保护、公司重组与兼并、投资业务、各类合同、诉讼与仲裁代理等。曾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尤其在知识产权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具有相当社会知名度。陈律师曾先后为美国微软公司、美国奥多比公司、美国电影协会、美国耐克公司、美国西部银行、美国赛摩斯特公司、中外合资通用电器嘉宝照明公司、美国百事可乐中国投资公司、德国摩泽公司、德国达极公司、德国双立人亨克斯公司、德国积架公司、荷兰飞利浦公司、韩国现代公司、韩国可来运公司、韩国高丽亚那公司、日本朝日公司、日本NSK、新加坡封面造型公司等数十家中外著名公司有关投资、公司重组、合同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并受聘担任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几十家中外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

陈律师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其中包括:《公司法新论》、《科技仲裁及诉讼》、《科技法教程》、《投资浦东法律导航》、《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企业孵化与企业创新的法律保障》、《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中国KNOW-HOW法律保护研究》、《平行进口货物中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涉外经济犯罪及其防治》、《实用公司法手册》、《环境法学》等。曾多次参加美国、欧洲、台湾、香港等地召开的法律专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会上宣读学术论文。举行多次学术讲座,还应邀参加了中国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陈律师能熟练应用英语。

丁启伟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

1、1981年9月-1985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本科, 获法学学士学位;

丁启伟

2、1985年9月-1988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1988年7月-1992年2月,上海外国语大学讲师,任法律教研室主任;

2、1992年2月-1994年3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总公司从事投资服务工作,任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3、1994年3月-2002年7月,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4、2002年7月-2005年7月,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5、2005年7月-至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专业特长:

丁启伟律师长期担任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等机构的法律顾问, 在执业期间曾全面、深入参与了波导股份、浙江天然科技股份、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百大集团股份等上市公司的上市、配股、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及购并等项目,对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在公司治理、投融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上海市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总公司、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参与了上海市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环保项目, 长于实务操作。如金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BOT、BT 项目、上海长途客运总站 BT 项目、上海市医疗卫生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世界银行APL贷款项目等。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丁启伟律师专注于金融、证券、公司法务等领域的研究,对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信托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经验。在诸多重大项目的模式设计、谈判沟通、法律文本制作中,丁启伟律师凭借其对法律、法规精辟而独到的解读能力以及出众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客户争取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低化,深得客户首肯。特别是,作为律师团主要成员之一,成功代理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凯雷投资的股份置换项目,标的高达45亿美元,被国际著名的法律杂志China Law Practice评为2007年度中国最重要的六个收购兼并案例之一和六个风险投资私募案件之一。

傅东辉

个人简介:

傅东辉律师,是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锦天城北京分所的负责人, 中华全国律协WTO专业委员会委员. 傅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国际贸易法专家, 是中国最早代理反倾销案的律师.

傅东辉

曾长期为外经贸部担任纺织品贸易谈判的法律顾问和反倾销事务法律顾问, 参与了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及部分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定. 傅律师精通英,法两种WTO官方语言, 对于WTO反倾销等协议有很深入的研究, 曾为商务部负责翻译向WTO提交的部分贸易法规英文版.

傅律师从1990年以来一直从事国际贸易法的法律实践. 参与过WTO范围内各种贸易保护措施的重要案件, 其中主要是反倾销案, 也包括其他与WTO贸易有关的领域, 如技术壁垒, 普惠制, 原产地, 农产品贸易政策, 卫检制度, 标准化发展, 市场准入, 纺织品配额贸易, 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

在反倾销方面, 傅律师代理过大量案件, 包括欧盟反倾销案, 美国反倾销案, 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案. 其中自行车零部件案, 棉坯布案, 节能灯案和彩电案都已成为著名的典型案例. 傅律师所取得的高度胜诉率获得了广大客户企业的高度评价, 创代理应诉胜诉的最高记录. 并在欧盟反倾销案中为中国企业夺得了最多的市场经济地位. 傅律师与全球顶尖的反倾销律师长期密切的合作是其成功的重要条件, 其中有欧盟的VBB律师事务所和美国WFG律师事务所等.

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和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欧共体法硕士. 曾在中外重要的国际贸易和法学杂志上发表过二十余篇学术论文, 如这二,三年来, 发表了 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和反倾销的加剧, 中国反倾销法中的披露制度, 欧盟对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 如何利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论美国政府在贸易保护措施中的作用等重要论文, 为中国入世后的贸易政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提供了参考意见. 此外, 作为欧共体法的专家, 傅律师还在中欧经贸关系方面写了不少重要文章, 是分析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参考文献.

2003年来, 傅律师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竞争法的研究, 承担了贸易与竞争政策多边谈判的研究课题, 并获得2003年全国律师论坛最佳论文奖。

黄毅

个人简介:

黄毅律师,男,1955年4月出生于上海市,曾就读于复旦大学法学院。1988年执业于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1995年至2000年期间,创办上海市现代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

黄毅

、副主任。2001年初转入上海市锦天城事务所,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毅律师擅长经济领域的非诉、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十余年间,承办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及房地产、涉外投资、合营、联营、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法律功底深厚,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办案的思路和方法,善于与各方面打道,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随着上海市及各地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黄毅律师及其所领导的团队为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项目提供大量专项法律服务(非诉及诉讼、仲裁),曾经或正在提供的部分法律服务项目,列举如下:

代理香港星晨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与苏州苏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仲裁纠纷案,涉案标的1000万美元;[1995年]

提供上海伊莎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伊莎士花园(别墅)项目预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人民币2亿元;[1996年]

提供上海力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国路228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1.2亿美元;[1997年]

提供上海东方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国路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7000万美元;[1998年]

代理香港旭汇有限公司、旭汇(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外高桥徐汇俱乐部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仲裁纠纷案,涉案标的230余万美元;[1999年]

代理上海侨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阳明新城销商品房地块非诉、仲裁等法律事务,涉案标的3000万美元;[2000年]

代理金星文具礼品(余姚)有限公司诉上海金峰置业发展公司房屋参建纠纷申诉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2001年]

代理上海量具刃具厂诉上海中航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500万元;[2002年]

代理上海银都商城发展公司诉新大陆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联建合同纠纷案,涉讼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2003年]

提供上海张江生物园区土地合作开发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金额人民币10亿元;[2004年]

代理山东华众纸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枣庄分行借款纠纷案,涉讼标的6000万美元。[2005年]

代理Charmway Limited Company等收购北京鹏丽大厦项目,涉及金额人民币4.8亿元;[2006年]

黄毅律师还受聘兼任上海市房地产海外联谊会法律部主任;担任上海市台商协会、上海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李东力

个人简介:

李东力律师,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于八十年代中赴美国深造,先后获得美国圣母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硕士学位和美国奥尔巴尼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院学习期间她以出类拔萃的

李东力

学业连续获得奖学金,并被美国纽约市的一所大型律师事务所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 (Kaye Scholer LLP) 遴选为暑期实习生。李东力以优异成提前半年毕业后即被该律师事务所的纽约总部聘为执业律师,后又在该律师事务所香港分部工作,主理公司法业务。她还在美国文德律师事务所(Winthrop, Stimson, Putnam Roberts, 现已与另一美国律师事务所合并为Pillsbury Winthrop LLP) 的纽约总部执业,主理金融法及银行法业务。加盟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之前,她担任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华网集团公司法律顾问,负责与中国有关的法律事务。

李东力具有相当丰富的金融法、公司法和国际商法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经验。她为美国和外国公司在美国的投资、运作和借贷融资处理法律事务,也为外国公司在中国的直接、间接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她还协助数家中国公司在香港上市和在美国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

李东力所从事的业务领域涵盖国际银团贷款、商业债券发售、飞机和船舶及设备的购买与租赁、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转让、公司兼并与买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其它有关美国与中国商业法方面的业务,其中包括:

为中国一家航空公司购买波音飞机提供4400万美元的商业贷款; 为两家大型中国企业在美国分别发售总值为2亿美元和1.5亿美元的商业票据;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发售总值为2500万美元的债券提供信用证; 为数家美国公司和一家欧洲公司分别重组1.5亿美元的商业贷款; 为一家大型电子设备公司和一家汽车设备公司提供总值为1910万美元的设备租赁融资;为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发售总值为3.25亿美元的公司债券; 为一家大型欧洲银行在中国开拓抵押贷款业务和个人银行业务设计方案,提供法律意见;为数家美国和欧洲公司在中国收购、兼并和股权转让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李东力是美国律师协会会员,在纽约执业期间曾担任纽约市律师协会亚洲事务委员会委员。本着回馈社会的精神为有需要的团体及个人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她曾接受纽约市律师协会委托,代表两位遭受美国丈夫虐待的贫穷的外国妇女与美国移民局交涉,成功地使她们取得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

李东力业务兴趣广泛,曾应邀在国际建筑工程年会上作《资产证券化-建筑工业资本筹集新途径》的专题演讲及为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行工作人员提供中国法律培训。

李东力荣列2000 - 2001年版的《美国法学界名人录》(Marquis Who's Who in American Law, Millennium Edition),并被2002-2003版的《亚太法律500强》(The Asia Pacific Legal 500 - The Guide To Asia's Commercial Law Firms)推荐为中国杰出银行金融法律师。

李培良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1987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获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在2005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 6 次分别赴日本和美国等地参加相关的法律与实务研修。

执业领域:投资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国际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工作经历:李律师于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此后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从事了大量的涉外法律事务,曾任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顾问,

李培良

先后办理国内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含涉外案件)数百起,其中诉讼案件之最高审级到达最高人民法院。

作为锦天城的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近十年来,每年应邀赴日为日本同行及企业讲解我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扩大中日贸易和促进中日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日建交三十周年之际,曾荣获“促进中日经济新关系突出贡献奖”。2007年初,李律师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为进入改制的外资银行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支持,使得相关银行在多达十余家申请改制的同行中脱颖而出,首批通过改制验收并获得中国外资法人银行的营业执照。

学术领域:曾在国内外的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参与编写了《证券律师从业指南》、《回眸中国股市》以及《中国行政法辞典》、中国法学丛书《涉外经济法通编》等法律辞书。新《企业破产法》颁布后出版的《新企业破产法解读》一书,李律师是总编之一。2008年2月,与日本的中国问题专家、大学教授共同执笔撰写的《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对策指南》一书已由日本著名的PHP研究所出版社出版。

任专业职务:

第四届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第三届浦东新区政协委员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法律顾问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涉外咨询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罗建荣

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个人简历:

罗建荣律师自1986年起在大学从事法律教育七年,主讲法律文书、经济法及海商法等。1993年开始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并自1996年开始专业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及理论研究。现为锦天城律师

罗建荣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研究生荣誉导师。

专业特长:

罗建荣律师擅长建筑房地产、房地产公司改制与股权收购、项目投资等非讼法律业务

及诉讼与仲裁业务。专业服务领域涉及建筑房地产的每一个环节及相关领域,诸如不动产投融资、房地产企业改制、股权转让、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谈判、资信调查、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合同会审、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服务、工程招投标法律服务、动拆迁法律服务、建设工程跟踪服务等。罗建荣律师倡导的“房地产项目管理及律师跟踪服务操作流程”,这种律师服务模式为海内外的房地产企业所接受,获得版权登记,并已取得良好成果。罗建荣律师版权所有的《房地产项目法律导航》等已获得上海版权局登记,获得房产开发商的一致好评。其个人业绩被境内外各大媒体专栏报道并载入《上海房地产律师写真》及《点击金牌律师——上海著名律师访谈录》等书籍资料。

主要业绩:

罗建荣律师先后担任境内外数十家大型投资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的项目法律顾问及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项目、商铺项目、EPC项目、酒店项目、市政项目、住宅项目、购物中心项目、工业区项目、融资项目、股权收购项目以及企业改制项目等。并先后承接了数百件有关建筑房地产、公司联营及债权回收等方面的案件。房地产法律服务以团队服务、分工合作为特色,由罗建荣律师整合团队资源,统一服务模式及收费。合同审阅及项目谈判由具有不同专业经验与特长的律师分工负责,文本经流转审核讨论后由罗建荣律师统稿签发。

原创作品与著作:

(一)罗建荣律师获得上海市版权局版权登记证书的作品:

1、房地产项目管理及律师跟踪服务操作流程;(登记号:09-2001-A-009号)

2、房地产法律导航(多媒体光盘);(登记号:09-2001-A-008号)

3、房地产预售(现售)管理操作流程;(登记号:09-2003-A-009号)

4、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菜单;(登记号:09-2004-A-042号)

5、工程项目操作管理手册;(登记号:09-2004-A-043号)

6、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解析(图表)。(登记号:09-2008-A-020号)

(二)著作:

1、罗建荣律师主编的著作:

《房地产法律实务》、《百姓购房200问》、《百姓租房200问》、《房地产诉讼实务》、《百姓装潢200问》。

2、罗建荣律师任副主编的著作: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实务》、《民事侵权诉讼实务》、《借款、融资租赁、保险合同诉讼实务》、《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担保合同诉讼实务》。

(三)文章:

近年来先后在《解放日报》、《中国建设报》、《房地产时报》、《建筑时报》、《上海法制报》、《新楼市》、《上海律师》、《上海法苑》等报刊杂志中发表各类文章、专访100篇。

社会活动:

作为服务香港地产界的专业律师,罗建荣律师获得由香港文汇报评选2007年度的上海十佳大律师,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区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亲自颁发奖牌。

罗建荣律师先后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律师学院、全国建筑协会开设的房地产研修班讲课。为建筑房地产专业人员、司法人员、法学教研人员及律师讲授有关建筑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项目签证、现场管理等法律问题。

罗建荣律师作为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九三上海市委的课题研究。2006年罗建荣律师领衔的相关课题,受到九三上海市委表彰,并将此课题报送九三中央。罗建荣律师参加上海市政协、九三学社组织的上海房地产发展研讨会,并作为嘉宾上台演讲,其论文入选上海房地产发展研究论文集。

业余爱好:

罗建荣律师爱好文学、旅游与摄影等。

散文集:《一叶知秋》(中国华侨出版社)

长篇小说:《雨天无泪》(上海文艺出版社)

散文集:《真水无香》(上海三联书店)

天津律师事务所排名10强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工程建筑,公司上市,改制重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7层锦天城福州办公室成立于2016年6月21日,现有合伙人33名,执业律师93名。福州办公室主要从事的业...查看详细0591-87525988_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房产纠纷,公司法,金融证券,工程建筑,知识产权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仓山万达广场C3区1912室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10月。...查看详细0591-87610333_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改制重组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18层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福建省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以新型管理理念和团队运作方...查看详细0591-87618848_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金融证券,银行,房产纠纷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八楼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原名福建省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5年5月,系由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查看详细0591-87832707_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死刑辩护,行政诉讼,公司法,金融证券,工程建筑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福建省人民政府对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系福建省司法厅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福建省成立最早的合...查看详细0591-87563807_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纠纷,破产清算,刑事辩护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三层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是于1995年12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投资、...查看详细0591-88115333_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业务领域:外商投资,金融证券,银行,公司法,工程建筑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3层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由分别成立于1992年及199...查看详细0591-87617670_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机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华源大厦7楼宽达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在福州成立,是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数年的发展,宽...查看详细0591-87111553_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工程建筑,金融证券,公司法,国际贸易,破产清算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8楼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前身为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2年,直属福建省司法厅,是一家老牌、名牌...查看详细0591-87803456_福建启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法律顾问,金融证券,保险理赔,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6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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