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了房,当然希望自己能顺利住进去,而不是一堆麻烦。有些施工单位有权因施工单位质量不合格而对其进行处罚。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如何处罚施工单位的呢?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法律如何处罚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无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监理报酬1-2倍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监理报酬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五)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业主如何处理与监理的关系?
现代项目管理一般采用小业主大监理的模式,项目都比较大。如果业主能在工作中有效地管理监理单位,业主就能有足够的精力处理其他外部事务,并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业主要充分信任监理单位,权力可以交给监理。但如果监管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直接和总监沟通;如果监理有严重失职,业主可以通过更换监理来解决。
2.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3.业主代表应加强与监理的信息沟通。比如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一些工程材料设备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业主的一些想法和要求。这就需要业主代表和监理方经常交流信息,定期召开工程会议,及时发布工程文件,经常组织技术论证会,对一些方案的选择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分析。业主代替监理直接向承包商发出指令,容易导致监理的被动,扰乱监理的正常进度,使监理形同虚设。
4.使业主工作和监理工作各有轻重缓急。我花钱请监理,监理会替我管”,比如联系设计院处理各种检查,甚至和周围邻居的纠纷等等。这些都推给主管去处理。最后的
综上所述,对于施工方来说,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好的。如果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触犯了安全底线,吃亏的将是自己,对自身声誉也有很大影响。这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来富华说法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