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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如果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那么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富华说法网边肖为读者做的回答,希望下面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协商解除施工合同,或者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条件满足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关于合同的效力,《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和《合同法》第三章都作了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必须满足合同的一般有效要求,但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要求。 第一,积极因素,包括:

1.合同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发包人,除房地产开发外,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他建设项目发包人的主体资格没有限制。关于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根据《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从事相关建设活动所必需的技术设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工程。

2、发包人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3.它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程序,如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程序。二是消极要件,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施工合同,也可以因不可抗力解除施工合同。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去富华说法网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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