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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非法经营案件,齐齐哈尔市黑恶势力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齐齐哈尔非法经营案件,以及齐齐哈尔市黑恶势力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非法经营液化气罪

给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启发,小心为好;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田某在泰来县经营一家快餐店,原是泰来县一家液化气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5月,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陈某,田某不再具有经销液化气的资质,但由于很多人不知道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已变更,所以常常有人问田某店里是否有液化气出售,田某觉得这仍是一个挣钱的门道,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非法购进液化气,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内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液化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这个案件给我们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学产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因此液化石油气是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的一种,也被《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气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液化石油气必须按照相应条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均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确是赚钱的好途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合法经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经营液化气,将处理什么处罚?

给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启发,小心为好;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田某在泰来县经营一家快餐店,原是泰来县一家液化气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5月,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陈某,田某不再具有经销液化气的资质,但由于很多人不知道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已变更,所以常常有人问田某店里是否有液化气出售,田某觉得这仍是一个挣钱的门道,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非法购进液化气,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内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液化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这个案件给我们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学产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因此液化石油气是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的一种,也被《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气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液化石油气必须按照相应条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均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确是赚钱的好途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合法经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齐齐哈尔92人违规聚集被抓,他们将面临何种惩罚?

目前,对于很多地区而言,防疫是头等大事。面对疫情随时有可能反复的情况之下,齐齐哈尔市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违规聚集,禁止所有的打扑克、打麻将等聚集性活动。

但,在某些地方,偏偏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防疫安全,无视禁令,进行违规聚集,进行打扑克、打麻将等活动,有部分人甚至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况,齐齐哈尔警方以及相关单位,迅速出击,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聚集活动。

年初至今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齐齐哈尔一共查处了非法聚集活动案件共计21起,涉及92人。这92人均被行政处罚。其中18人被拘留,66人被罚款,8人被警告。

齐齐哈尔重拳出击,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聚集活动,对于地方的防疫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他们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聚集活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让那抱有侥幸心理的群众,彻底放弃违规聚集的想法。

典型案例一:无视规定,7人聚集赌博,8人被处罚

这个典型的案例,发生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太东乡巨合村2组。当时太东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的举报之后,迅速赶赴巨合村2组马某江家,当场抓获正在赌博的孙某成等7人。

经查,马某江在知晓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下,公然违反违反规定,为孙某成等7人提供赌博场所。孙某成等7人在其家中,使用扑克通过“填大坑”的方式,进行赌博。

马某江、孙某成等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安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8人进行处罚。孙某成等7个参赌人员,被行政拘留5天,提供赌博场所的马某江,被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

典型案例二:无视规定,3人聚集赌博,4人被处罚

这个典型的案例发生在齐齐哈尔的甘南县。当时,有居民向甘南县公安局第二派出所反映,村里面白某家,有人聚集赌钱。接报之后,民警迅速赶往甘南镇平安村白某家里。

在白某家中,民警发现张某等三人正在使用扑克进行赌钱,赌桌上海放有赌资若干。他们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公然聚集违法赌钱的事实,一清二楚。于是民警根据法律法规,没收他们的赌资,并进行处罚。

张某等3个参赌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白某虽然没有参赌,一样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原因是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知情不报。

典型案例三:无视规定,3人聚集打扑克,3人被处罚

这个典型案例,和第二个典型案例一样,发生甘南县。当时甘南县中兴派出所,接到群众的举报,村里面王某的家中,有人违规聚集玩扑克。于是民警立马赶赴前进村尖山屯王某的家中。

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刘某等三人在玩扑克,就把他们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刘某等人承认违规聚集打牌的事实。公安机关对他们分别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笔者观点

防疫期间,防疫安全大过天。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齐齐哈尔的严格、谨慎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唯有这样,才能更好进行疫情防控,唯有这样,才是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负责。我们必须给齐齐哈尔点赞。

玩扑克、打麻将一直都是人民群众重要的娱乐方式,或者有部分人不理解有关部门的做法。如果是平时,对于正常的玩扑克、打麻将,有关部门确实不应该过多干涉。但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这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健康负责,我们必须理解和支持有关部门的做法。

至于赌博,本身就是违法活动,应该严厉打击。防疫期间,无视防疫规定,公然聚众赌博,应该罪加一等。本身就违法,特殊时期还涉及危害公共防疫安全,罪加一等,并不为过。

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真的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有关部门在这个时候,保持高度重视的态势,随时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聚集以及违法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唯有如此,防疫工作才能全面、到位的推行下去。

私自卖液化气是违法还是犯法?

给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启发,小心为好;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田某在泰来县经营一家快餐店,原是泰来县一家液化气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5月,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陈某,田某不再具有经销液化气的资质,但由于很多人不知道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已变更,所以常常有人问田某店里是否有液化气出售,田某觉得这仍是一个挣钱的门道,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非法购进液化气,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内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液化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这个案件给我们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学产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因此液化石油气是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的一种,也被《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气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液化石油气必须按照相应条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均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确是赚钱的好途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合法经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私人买卖液化气怎么处理违法吗

给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启发,小心为好;

近日,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的案件,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田某在泰来县经营一家快餐店,原是泰来县一家液化气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5月,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陈某,田某不再具有经销液化气的资质,但由于很多人不知道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已变更,所以常常有人问田某店里是否有液化气出售,田某觉得这仍是一个挣钱的门道,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田某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非法购进液化气,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内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液化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这个案件给我们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学产品,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因此液化石油气是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的一种,也被《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商品。所以液化石油气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液化石油气必须按照相应条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均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官提醒:做生意的确是赚钱的好途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合法经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黑龙江大小地主判决结果

“大小地主”案终审判决

3月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齐齐哈尔市张执新、张执文(“大地主”、“小地主”)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主犯张执新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张执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偷税罪,非法经营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1名被告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9名)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逾1亿元被依法没收。3月29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齐齐哈尔市对终审判决没收的涉案地产依法进行了拍卖,2处涉案地产以595万元被拍卖。4月27日,张执新在鹤岗被依法执行死刑。

齐齐哈尔非法经营案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齐齐哈尔市黑恶势力、齐齐哈尔非法经营案件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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