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建筑工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工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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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对于劳动者九级工伤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赔偿的标准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具体赔偿金额是需要根据其实际工资为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山东省九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7个月,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其本人的实际工资为标准。
杭州工地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地,工伤九级赔偿是多少?
九级工伤当事人可以享受九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总的说来,九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8万---10万元之间。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员工强制性购买的保险,所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到伤害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时,用人单位都应当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补偿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伤补偿金。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工伤这种伤残情况下的,一般工伤补偿金相对于商业保险要赔偿的更多一点,但是是否购买商业保险是由老板个人意愿决定的,通常是老板购买来冲抵员工工伤时由公司支付的那部分补偿金的,所以如果是老板同时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时,劳动者也只能享受工伤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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