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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规定范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是为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各种设施的使用功能,确保公共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装修装饰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1

一、国家建设部《全国建筑装饰管理规定》,为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各种设施的使用功能,确保公共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房屋所有权和使用人,装饰装修设计学位,施工学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使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房屋装饰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物业公司申请,填写申请表。开工时由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缴纳管理押金 元,管理服务费 元并报送施工方案,经物业批准方可施工,同进给予办理装修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小区)。

五、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 措施 ,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六、建筑装饰装修的时间为:自通知交房之日起半年内装修

完毕,以便于小区管理。如不在装修期限内装修则业主装修押金不予退还并请严格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装修时间(时间依据季节另定)。

七、建筑装饰装修竣工之后,物业公司验收合格退还业主装修押金和装修队伍管理押金,装修验收半年后退还装修公司装修押金。

八、装修产生的垃圾请送到指定地点,严禁在院内、楼梯间随意堆垃圾或者高空抛洒垃圾,不准将装修垃圾倒入下水道。

九、装修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必须接受物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装修规定的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恢复原状,责令停工、没收押金,视违章情节和结构损坏程度处以300-3000元罚款。不听劝阻造成严重隐患者加倍处罚。

十、房屋装饰装修不准拆改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

十一、按层地面下预埋有上水管、地暖管、装修时不允许打孔或者钉铁钉。

十二、房屋装饰装修时(尤其是顶层住户),应预备各种管道,线路及阀门栓查口,以便维修方便。

十三、房屋装饰装修不准擅自拆卸、改造管网系统(包括上水、下水、煤气管、电路系统等)。

十四、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因此连房屋的对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致他人财产和物品造成损坏或造成管道阻塞、漏水、停电等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五、为保证小区楼房整齐美观,业主使用的阳台、晾台和窗户,如需加装防护网时,服从物业规定安装隐形防护网。

十六、因房屋装饰装修发生纠纷,首先由物业公司调解,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区装修管理物业公司全权负责。

十八、本规定同二0一一年 月起执行。

卫 生 公 约

为了使盛世花苑小区有一个整洁、干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创建一个和谐、文明、安全的小区,依据业主临时规约的规定,制定本公约,希望小区全体业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1、凡在本小区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都要树立良好的公共道德和卫生观念,视小区为家、共同家园、共同珍爱、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2、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珍惜花草树木,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头、果皮及杂物,严禁从阳台、窗户乱扔杂物,乱泼水和乱倒垃圾,违反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3、业主不得在走廊和楼梯间堆放杂物或占用公共场所。

4、清洁人员负责对小区的道路、庭院、草坪、绿化带、单元楼前后等墙地的清扫。

5、清洁人员负责对小区楼梯间及地下室等公共场地进行保洁清扫,包括楼梯扶手、楼道玻璃、平台等。

6、小区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地点、不要长期把垃圾堆放在走廊和楼梯间,应放入垃圾桶内,由清洁工人每日清理及时清运。

7、小区内业主最好不要 饲养 宠物,如饲养宠物请不要让宠物在小区内随意大小便,不准污染小区环境卫生。

8、小区内任何公共设施设备及墙壁不要乱涂乱画乱贴,违反者予以处罚,如属于未成年人所为,则责任由监护人(业主)承担。

9、本公约于二0xx年月执行。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2

为了加强本公寓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及外观统一,保证装修有序进行,维护公寓环境整洁、美观、协调,维护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壹又贰分之壹国际公寓实际情况,各位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须遵守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1、装饰装修范围(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定后方可施工。

2)禁止封闭露台、安装防盗网或 其它 伸出物。如需安装其它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3)禁止改变原有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凿打防水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

5)室内排水管、消防立管装修时须留检修口,以便日后检查维修。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如需改动必须由天然气公司处理。

7)禁止改动配电箱的位置。

8)室内区域荷载均有限制,在装修施工中堆放材料及地面铺设装修材料不得超过《商品住宅使用 说明书 》注明的荷载标准(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1.2kn/m2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超此限定装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及施工企业承担。

9)本公寓保温系统为外墙内保温,不得对保温墙进行一切打凿行为。

10)本公寓烟道为复合模式,严禁破坏烟道中的隔板;不得将杂物塞

入烟道内,排风管接入口进入烟道距离不得大于3公分,以防烟道排气不畅。

11)局部开凿线槽、管槽等要用切割机或钢钎凿成斜线,不得用大锤砸墙,以防墙体及外墙内保温层面裂缝。

12)户内上、下水立管不能封包死,装修时须预留检查孔;吊顶检查孔不小于400×400㎜,立管检查孔不小于200×200㎜。若未留检查孔,装修完工后将不予验收,整改且达到要求后再予验收,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13)针对本公寓楼高风大及楼宇设计实际,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4)请业主在装修前须事先考虑空调外机安装问题,如:空调室外机安装尺寸是否和空调安放台尺寸相符;并提醒业主注意:装修时切勿将预留的空调孔堵塞。

15)户内装有公用天然气阀门的住户,切勿将天然气阀门封死;且请确保贵户所用装饰隔板能够迅速开启。

16)装修时请不要不得在户内地面上直接搅拌水泥沙浆;使用无防水功能的房间蓄水,以防渗入下一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7)住户禁止在露台搭建建筑物。

18)夹层阳台(含地面做法、吊顶、隔墙,不得大于0.4kn/㎡)只能铺设木地板或其它轻型材料。

19)夹层地面(含地面做法、隔墙、吊顶,不得大于1.0kn/㎡)只能铺设木地板或其它轻型材料。

20)室内楼地面:地面装修荷载不得超过1.2kn /㎡,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2kn /㎡,除厨房卫生间地面有防渗层外,其他室内楼地面一律不允许用水直接冲刷;切勿用重物撞击地面。

21)楼地面垫层必须采用陶粒砼垫层(6公分厚)如采用其他轻质材料须报物业公司批准。

22)为避免装修时损坏纱窗,我们将在您装修结束后安装纱窗,因此,在窗户包边装修时预留一定的空间。

23)四层业主户内卫生间装有上水阀门,装修时须预留检查口。未经许可,请勿不得私自开启、关闭。

2、装饰装修时间:

集中装修期间,装修时间为每天8:00—22:00,非集中装修期间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

3、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公寓安全,装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公寓内留宿,如确需留宿的,应由业主书面担保。

3)装修人员携物出公寓,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携物出门证》。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沙子、水泥(含其它粉状材料)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

5)装修时不得将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对排水管道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

6)装修垃圾须袋装,堆放在公寓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委托清运公司统一运出公寓。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其它区域。

7)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

8)空调室外机的安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安装。

9)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墙面防水。

10)装修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灭火设备,要求每50m2放置2kg灭火器2只。

4、监管与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须粘贴在入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指定的住户内进行,装修材料必须放在装修户内。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将予以没收,请其重新进行证件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补收管理费。

5)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如有违章,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直至取消该企业在公寓内的装修资格,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并根据情况,扣除一定的装修保证金,以进行相关损失的赔付。

6)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 保证书 》,并留下暗埋水电等各类管线图。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水保修为五年。

6、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人,须双方共同独立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并限期复原。物业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停水停电等予以阻止或处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3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优雅、温馨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公约以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业主还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 业主装修前必须办理装修申请表,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图及私家花园绿化布置图(如业主需要改动目前绿化发布)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查。

2. 业主在提交申请表后还需要填写《装修 承诺书 》《物业二次装修审批表》和《安全消防 责任书 》。

得到物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委托装饰装修单位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方可获取《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出入证》并入场施工。

3. 装修工程实施的一般期限为三个月。如确需要延期,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允许施工时间:秋夏: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无噪音除外)。

4. 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房屋外贸。墙面四周及房顶不允许破墙、破顶开窗。

5. 别墅房顶天漏不得擅自改变材质和形状。

6. 业主不得占有、改变小区的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场所。

7. 晾台、天台不允许搭建和改变其功能。

8. 车库为停车专用,不得在车库内搭建、堆物,改变停车库使用功能。

9. 业主应自觉做好自有车库清理及整洁工作。

10. 车库如有损坏应及时自行 修理 ,或未果管理处修理,修理时应使用相同的颜色和材质。

11. 车库地面为水泥地面,不得在原有基础上改变地面材质,铺地砖、刷涂料等。

12. 空调室外机组、外置管线须安放在指定位置,管线应垂直、水平,经保证后用PVC外壳盖住位置,如有变动应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协商。

13. 绿化的 种植 和假山的搭建以不影响小区美观和相邻建筑的采光为原则。

14. 绿化庭院不得擅自改动下水管道和各种埋设管线。

15. 外墙构筑物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的立面效果。

16. 装修施工垃圾应袋装化集中于私家花园内,严禁向外堆放。在办理垃圾清运手续的业主可以通知管理处统一清运。

17. 信箱、垃圾箱及四周栽种的绿篱不得拆除和扩大,不允许安装自动移门。

18. 智能水表不得擅自移位。

19. 装修过程现场须遵守《施工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20. 装修公司在装修结束前必须填写提交竣工图及其他隐蔽资料一并送至管理处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办理退场手续,无以上资料者则难以保证今后维修,装修施工图应包括平面图及管线走向系统图等。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的装修管理制度旨在为加强装饰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违章装修,保障结构安全和外观美观。下面是小区装修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篇1

一、报批程序

住户装修必须提前5-7天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管理登记表,详细如实填写。装修若有承重墙体,结构改动,必须到当地装潢受理站审批,如无承重墙体,结构改动的简单装修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害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功能等,严禁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水电、煤气管道等,严禁生活污水排入 雨水 管道,严禁生活垃圾排入下水道

2、铺设木地板木楞钻孔深度不得超过4CM。地面装修大理石等超重材料,厚度不得超过20mm

3、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严禁安装凸出式防盗网,安装内防盗网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的统一规定安装

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线,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5、安装水电管线要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户擅自拆除、改装,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井

6、严禁装修时覆盖、迁移以下设施,可视对讲机门铃接线盒、煤气接头、电气开关箱、管道井检修口。

三、装修时间

施工时间800-1200 下午1400-180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若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垃圾必须装袋化,严禁从高空抛掷垃圾、严禁垃圾污染水体、严禁损坏绿化及公用设施,违章管理处视环境影响程度予以必要的处罚。

五、装修管理费用及违章责任

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一年后如楼下没有渗、堵、漏、损等情况发生,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章,根据违章程度从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户负责。

六、法律责任

擅自进行装修的,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使用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墙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改扩建、拆除者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业主签字: 装修公司签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篇2

为了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本体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统一,维护公共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 装修管理流程

(一) 装修申请

1. 装修房屋的业主持业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登记。

2. 同时业主还需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确需留宿在装修房内的,业主还需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人员 担保书 》。

3. 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办理登记:

(1) 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

(二) 装修办证、缴费

1. 由业主和装修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2. 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亲自来物业服务中心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三) 装修监管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对违章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小区的装修资格。

(四) 装修验收

1. 装修竣工后,由业主(业主代理人)到物业管理中心申请验收。

2. 除此验收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物业服务中心安排复查,通过复查仍未发现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业主代理人)装修单位负责人凭装修保证金 收据 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领装修保证金手续。

附1:装修流程示意图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具体收费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二、 装修规则 1. 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1) 装修施工队需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按要求恢复原样并扣除全部装修保证金。

2) 严禁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结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烟道等);禁止在房间内加承重隔墙或承重分隔层。

3) 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等,不穿管而直接埋线或改线;;;

4) 严禁私自改动和损害消防及公共设施;

5) 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 其它 设施;

6) 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 卫生间的装修注意事项

1) 装修前需提前三天做闭水、通水实验;装修完毕结束时。业主需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做闭水。通水试验以防止隐蔽性质量隐患。

2) 装修卫生间时,应注意先施工地面,再施工墙面,以保护地面防水层。

3) 暗埋管道的铺设,严禁破坏防水层(平面、立面)如如因剔槽而引发的漏水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

4) 请勿损坏防水层,因为卫生间地面下层已做防水,建议铺装前最好将卫生间地面再做一次防水处理。

5) 卫生间吊顶时,要要预留适当的检修位置,如因未留或留位不当而造成的无法维修等问题,由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6) 卫生间下水主立管严禁依附重物或撞击,以免造成下水管与楼面的接缝开裂。

7) 暗埋管必须保证接头完好,如发生接头处渗漏由业主自行负责。

8) 卫生间抽风口、厨房烟道口 要上下保持一致。

9) 上下水管阀门、排污口要预留适当的检修位置,否则在发生上

下水问题检修时,将会破坏您的室内装修。

10)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建议业主在装修公司退场时做闭水试验并由业主检查、签字认可,平业主签字单退装修保证金。

11)卫生间地漏及下水位置建议不要改动;装修结束后,业主应再次要求装修单位进行测试,避免出现返味,漏水等问题。 3. 水、电、天燃气设施注意事项

1)给排水系统,上水管线室内总阀以前不得改动,阀门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动(上水管线为墙体暗埋,装修时请注意),装修部位出现漏水现象由业主自负,下水管严禁改动。

2)管道检查口必须留有必要的检修位置,以方便系统出现问题时的检修工作(未留检查位置而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 1)对于电路系统,若装修切槽走线造成墙体裂缝、空鼓问题,其责任由业主承担。

2)电动工具接地、漏电保护要符合国家规定,以防人员触电及电源频繁跳闸。。

3)所有线路分线盒须用可拆卸盖板封闭,不得用水泥等固态材料封闭,以方便日后的检修工作。

4.保护共用部位及楼宇外观的统一和美观。

1)不得改变外墙(包括阳台、露台外墙、外门窗)立面效果,不得安装伸出式防盗网及改变外墙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安装铁架、笼子等附加物,以保证建筑物的外观协调。违规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禁止改动现有门窗、阳台;禁止业主自行在阳台、楼台上搭建构筑物或砌水池、随意黏贴窗花等;禁止改变阳台栏杆外部颜色。

5.空调机安装。

1)安装空调机开始之前,业主应告知物业服务中心,请其派员指导,以免按错位置,造成返工,同时,便于物业服务中心跟踪督查。 2)安装空调机应上下一致,注意不要损坏、污染了外墙面,若产生了损害应予恢复原状。

6.消防安全管理。

(1)每个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2)根据国家《消防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 教育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作业。

(5)凡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或人身事故,有相应的施工单位、个人及业主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对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是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进入小区。

(2)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其他业主门前)休息、逗留、骚扰其他业主。不得在天台或楼边公共场所加工作业或晾晒衣物。严禁随意喧哗、大闹、赌博、饮酒等。

(3)装修人员原则上是不得在小区留宿,如需留宿,必须由业主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担保手续。

(4)装修人员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损害公物,不得随地吐痰等,否则,处以200—500元违约金,造成严重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或法律后果。

(5)装修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需在门岗详细登记,非工具类物品由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带出小区。

(6)施工车辆须统一停放于物业公司指定的临时停车处并自觉停放整齐。。

8对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的管理

(1)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如公共走廊、疏散楼梯间及外围通道)。

(2)装修垃圾必须统一放在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

(3)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不得在公共场所作业。对散落在公共场所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施工时应关闭住户门,防止装修粉尘、异味对楼道空气的污染。若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责令整改,对不整改的装修单位,物业管理中心将自行雇工处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户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9.支持物业管理公司对装修的监管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各单位的装修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一以随时纠正违章装修现象。业主以及装修施工单位有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

10.损害处理

(1)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2)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11.违章装修处理办法物业公司对较轻的违规者,立即在现场予以指正;对违规重者,物业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 扣除相应违约金(用以物业服务);

(2) 责令停工;

(3) 责令恢复原状;

(4) 扣留或没收工具;

(5) 追索经济损失;

(6) 报告 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几种处理可同时并存。

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十二日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篇3

本规定旨在向本小区之业主/住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基本资料,协助业主/住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均须按照本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整体利益。

(一)规定项目

(1)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危及楼宇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不应影响小区整体外貌观瞻等。驳接、加装的煤气管、冷气机连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网络用线、电缆、给水管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洞或安装悬挂设备、设施。

(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间隔及内部设施,如室内间隔墙需拆除或改动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认定可行方可施工。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修改单元间隔可能引致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责任。

(3)根据广州市政府规定一律不得使用红砖。室内隔墙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等。隔墙的位置要沿梁位设置,控制在偏移梁位0.5M以内的位置,石膏板墙,木夹板墙不受此限。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到管理公司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

(4)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设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

(5)不得改变室内卫生间、厨房的使用用途和原设计位置,不得损坏厨房内的变压式烟道。

(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

(7)冷气机必须安装在预留的空调机板或指定的位置,以免引起邻里纠纷,冷气机不得加装遮蓬或围栏。

(8)卫生间、厨房地面、地面更改时必须要做好防水层,以避免漏水影响相邻物业。而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厨房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时,请勿在凹池楼板钻孔。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

(9)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严禁封闭阳台、窗户,阳台、窗户外严禁架设防盗网、防盗拉闸、花架、晾晒架等其它物件,安装窗花只可以装在窗户内侧,请不要更改生活阳台铝门及单元户门(包括单元门牌)。

(10)所有装修材料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天花内木质材料表面应涂防火漆,以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11)运载装修材料或垃圾废物须按管理公司安排之指定电梯及通道“打包”运载,并按指定时间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

(12)一切运输工具只能使用胶轮胎或木轮,绝对禁止使用铁轮或石轮运输工具,如因此而造成地面砖出现开裂或者磨花等现象,业主负责进行修缮。

(13)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承担。

(14)业主/住户如不按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违例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负责。另外,如因此而造成邻近物业或其它公共物业损坏之责任均由该业主/住户全部承担。

(15)室内装修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一般装修申请审批期为三个工作日。装修的申办及过程的监管:装修拆改墙及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等,须交付必要的费用及按金:

装修按金:¥2000元/户/次

装修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电梯使用费:¥160元/户/次

拆墙加收余泥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二)装修管理

(1)业主/住户所聘的装修承造商及其雇员开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登记,由管理公司签发施工许可证及临时工作出入证,(办理临时工作出入证,必须凭本地派出所/治安队办理的登记卡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贴于住宅大门外正中位置,装修工人必须佩证进出小区。每张临时工作出入证收押金20元,工本费5元,工程完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回临时工作出入证,同时退还押金。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施工,保安人员有权随时对装修单元进行例行的检查。

(2)装修工程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张贴于单元门口方可进行施工。

(3)每次装修期限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可书面申请延期二个月,若需再次延期,必须办理是次装修后重新办理装修申请。

(三)装修过程须知

(1)装修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8:00—12:00,14:00—18:00;节假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禁止进行发出较大响声的施工,如使用电动工具、拆墙等。

(2)业主须确保承办商为有关装修工程所安排的责任人/监工在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在场,并保证随时可予联络。

(3)装修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如电梯、公共照明等)损毁、破裂、污染等,事主须主动报告并赔偿修缮或更换的费用。

(4)所有沙石、泥头、拆散之材料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搬动:严禁随地拖拉、严禁使用 拖拉机 运送建筑材料,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之起卸区。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5)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在该住宅单元内进行,严禁占道作业或堆放物品。在住宅单元内堆放材料品切勿超过150kg/㎡的限定荷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油漆、天那水等)和使用明火。不得使用五磅重以上的工具在楼宇内作拆墙、打地板等撞击性操作,拆除墙体的砖不能随意坠下楼板,免致强大的震动力使楼宇受损或殃及相邻物业,一经发现将被勒令停工。

(6)施工须关门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 措施 以减少装修期内引致的尘埃、噪音及气味污染,以避免对其它住户造成滋扰及不便。如因此造成住户投诉或环境污染,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该单元停工整顿。

(7)严禁从消防喉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洗地方或其它用途。一经发现,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并按情节严重程度扣除装修按金。

(8)严禁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一经发现,必须以重罚并被责令清理弃置之杂物,清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负责。

(9)每天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杜绝火患。装修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警时使用。如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用明火的申请手续。

(10)装修工人必须文明施工,须穿适当衣物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意外及有碍观瞻。在小区范围内走动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

(11)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包裹等进入或搬离小区时需到门岗接受检查。

(12)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管理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之责任。

(13)装修垃圾、拆墙或大宗垃圾须包装捆扎,为保障小区环境,请预先通知管理公司然后搬到楼下指定位置,由管理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14)住宅单元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有特别需要,经业主同意并作书面担保,可作特别申请。同时必须到治安队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在管理公司备案。

(15)严禁施工人员衣冠不整,随处闲荡,大声喧哗,违者谢绝进入区内。

(16)装修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公司根据公众假期或某些重要活动的需要提出的停工规定。

(17)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当天所需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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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如果要进行住房装修,有一些东西是必须合法合规的,对于住宅的办理来说我们是得知道详细的管理办法和它的处理流程,面对住宅的装修管理上面来说,到底有什么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住宅装修管理办法有何规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住宅装修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第一章的内容就是从总体介绍室内装饰的注意问题,以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这项法律的约束范围等等。

第二章,一般规定:在第二章,一般规定中,主要介绍的是室内装修容易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介绍。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第三章的介绍是针对工程商而设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约束工程服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包括,合约签订不能完成,违约应该怎么样处理;使用国家违禁品的处罚等等。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在室内装修的时候,可以委托其他人,而第四章的法律法规就是针对委托与承接而设定,主要针对方向是委托人与承接人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

住宅装修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二、什么是装修管理费

管理费就是业主在装修时,装修公司对施工现场的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进行管理和监督所收取的费用。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规定,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清搬费x(5%~10%)。

为什么要缴纳装修管理费?

其实,管理费就是装修公司的另一部分利润来源。有些装修公司这么解释:“收取单项管理费,目的也是为了落实一种责任。

客户如将自己采购的材料交给我们,我们就没有了利润来源,施工人员仅仅变成了安装工,收管理费就是为了获取利润。

同时,我们在客观上也承担起了保管材料的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材料损坏的赔偿以及今后的维修责任。

因此,收取了管理费之后,如果施工中出现了材料损坏或施工现场混乱的问题,消费者就可以投诉有门的,让装潢公司承担主要的责任。

三、装修管理费收取标准

一套房子的管理费在100-200元之间。押金要按照物业档次来决定,普通住宅为1000-2000元左右,高档住宅为10000元左右为宜,无特殊情况应全部退还。

制证费5元-10元,装修垃圾清理费一般为20元/平米。换句话说,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业主装修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

业主作为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可以行使对其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对自己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但是由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与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以及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紧密结合或者相邻,业主在进行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利益甚至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服务人比较了解物业的实际情况,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提示合理的注意事项,业主装修过程中,装修用料的放置、装修时间的限制、装修内容的限制等事项,包括禁止行为和相关注意事项向业主作出提示,从而尽可能避免业主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对建筑物尤其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造成损害。如果物业公司未尽提示义务,由此造成装修业主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物业公司将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在开工前,物业公司应要求业主或租户提供相关进场人员信息,并相关进场人员进行备案。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公司在发现业主装修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方式包括拍摄违规行为的照片或视频

拓展资料

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负有什么管理义务,这些义务的履行主要以什么方式和职责内容进行体现,如何评价是否尽到了装修管理的义务,以及可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文对装修管理中物业公司管理法律的防范提出建议,以此供广大物业公司经营时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45条的规定,即物业公司在获知业主进行装修后,负有对装修业主进行安全提示(注意事项),以及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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