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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档案要什么手续,个人档案领取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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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领档案需要带什么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 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其他手续:

①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②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③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 具的调档函; 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 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行转出(或同时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转档同时需我中心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先行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再至我中心办理。

个人拆了档案,再交给相关单位时,好多单位是不接收的。那样,就比较麻烦了,不过可以向单位说清楚,原先封存的相关材料没有缺少,千万别说谎,拆了就是拆了,因为人家能看出来,原先封的印开启了,所以必须如实说来,好好央求,一般单位是能接收的。毕业的时候学校把你的档案开到哪里了,是不是当地人才中心,如果是去那里办理就是了,不需要你办理什么,人才中心给你开个介绍信,档案一般是不允许个人提取的。有可能是把你的档案调入到昆明市人才中心,然后再转到你现在的单位 。

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目前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我整理了提取档案需要的手续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一、个人档案提取常见的3种情况

档案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人档案是记载你个人成年后(高中毕业)的经历。你就业、出国、调转工作、失业、再就业乃至退休,都需要的,是个人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档案,原则上是不能存放在个人手中的,但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落到了个人手中,但一当有了着落,必须尽快交到单位里。

个人档案提取常见的3种情况:

①单位提取;

②自己直接提取;

③委托他人提取。

二、个人档案提取分别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单位提取

这种情况,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②本人提取

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

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

3、或用工备案;

4、社保证明。

③委托他人提取

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2、委托人的委托书;

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填写信息

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四、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的档案,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六、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如需提取档案,请提前2到3天电话咨询

2、往届毕业生如需提取档案,请先到户籍所在地负责管理档案的地方查询,如查不到再电话咨询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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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准备材料

(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3、或用工备案。4、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2、委托人的委托书。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信息。

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三、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领档案要什么手续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个人档案领取需要什么、领档案要什么手续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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