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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告街道办,街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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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居民成功战胜出卖居民利益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的最近事例,望评介经验教训。

1、暴雨淹了虾苗场居民状告居委会

一场特大暴雨让林先生的12口虾池全部报废,他将社区居委会告上了法庭。近日,这纠缠了半年的矛盾终于在法院调解下成功化解。

去年6月,一场特大暴雨突降海沧新阳街道霞阳社区,由于排洪沟未能及时排洪,雨水倒灌进社区居民林先生的育苗场,导致其12口虾池全部受淹报废,损失近30万元。海沧法院民一庭庭长郭静表示,原告认为是被告排洪渠设计、施工问题引起的损害,但鉴定所无法做出因果关系鉴定,导致原告证据缺失,主张没办法得到支持。

由于法院无法认定侵权行为,但考虑到原告的生活及实际受损情况,主审法官召集了街道、司法所、村委多部门展开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林某认为,损失直接原因是因为居委会在对其家边上这条排洪渠进行改造时,施工考虑不周引起的,应负赔偿责任。被告方代理律师则答辩,改造水利设施前,原告所在的霞尾社常年遭受水患,改造后,仅有林某一家受灾,说明排洪渠起到了防洪效果。对于林某的损失,居委会一方面可以确认,另一方面也提出应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见和育苗场所处地势低来考虑,为此,居委会同意予以部分赔偿和补助。最终林先生对调解满意,当事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

2、公共设施被挤占,自行车“露宿”楼前频被盗,为维权———居民状告居委会

居民委员会为了搞创收,将小区的文化活动室,租给他人用于经营;车棚被挤占,小区居民车辆无法安身而频频遭窃。居民们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将公用设施交出,但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一居民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告上了法庭。居民通过法律途径将居委会推上被告席在全国极为罕见,这起居民维权官司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连丢自行车好无奈

昨天上午,记者在南京珠江路东大影壁小区见到了原告潘某,提起状告居委会,潘某一脸的无奈:如果不是连丢了三辆自行车,我也不想这样呀!

据介绍,潘某今年49岁,家住该小区6幢4单元。原是南京第二钢铁厂的工人,现已下岗,在另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1995年他一家入住该小区。入住不久,玄武区兰园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来到这里,要在潘某住的这幢楼北面的一块空地上建房,遭到了这幢楼全体居民的反对。后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做工作,称建房一方面是居委会需要一个办公点,另一方面是为小区作配套设施。按当时的计划,在这里建三层楼房,一楼作居民的车棚,二、三楼用作居民的文化活动室。就这样,这栋三层建筑在这块空地上落成。

一开始,这幢楼确实如街道办事处领导所说的那样,按照当初的承诺进行使用,然而好景不长,半年后,二、三楼的文化活动室不明不白地被关闭了,不久又出租给一些单位作了仓库和办公地。后来,一楼的车棚也慢慢地隔成了一间间的房子,成了一些人的住所。居民家的自行车也只好被挤了出来,放在居民楼前“露宿”了。由于没了停车棚,加上小区管理不善,居民们的自行车和放在家门口的一些东西,都成了窃贼猎取的目标。潘某先后丢了2辆自行车,他和居民们多次找到居委会,对方都不理会,他们又找到兰园街道办事处,但一晃几年过去了,至今仍没能解决问题。前不久,潘某的又一辆自行车被人偷了,找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仍旧是老样子,无奈之下,他聘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玄武区兰园街道办事处和大影壁社区居民委员会告上了法院。

居民:全力支持打赢官司

居民要状告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消息传出后,和潘某同住一幢楼的众居民都表示支持。住在该幢楼的卞小姐告诉记者,有关部门为了创收,根本不站在居民的角度去考虑,前几天她刚买的一辆自行车,停在楼下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找谁呢?还不是自认倒霉!这还是小事,自从把文化活动室出租以后,每天都有大量的汽车往小区里开,这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环境,还给小区的安全带来隐患,平时根本不敢让孩子一个人在楼下玩。

该楼的住户、今年71岁的杨大爷得知此事,连称告的好,他说,他们这个小区本来就没有什么配套设施,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文化活动室,平时没事看看报,下下棋也算有个地方了,后来就这样给关闭了,现在他们这帮老年人想玩玩都没地方去。

采访中,众居民都纷纷表示,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他们都会站出来,帮潘某打赢这场官司,同时也是为讨回属于自己应有的权利。

被告:突然成被告感到意外

离开东大影壁小区,记者来到第一被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兰园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的易兵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居委会侵占了居民的公共设施,易主任作了解释。

据介绍,这幢楼是街道办事处在1995年向区政府申请批建的。当时盖这幢楼的目的是一部分作为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另一部分是想在小区里搞一个服务中心。该中心一楼是自行车棚,二、三楼作为中心的活动室,当时也受到居民的赞扬。但是后来,服务中心却变了味,不但没有真正为民服务,反而成了居民的赌博场所。每天都要闹到深夜,居民们对此怨声载道。针对这种情况,他们经过慎重研究,才将这个服务中心关闭。当时由于居委会经费不足,房子又在空闲,为了弥补经济上的不足,就暂时将房子租了出去。对于占用了居民的车棚,这主要是因为去年老城改造和创卫期间,拆除了该小区保洁员的临时住房,因暂时没有合适的地方,就将车棚临时让给保洁员暂住。

对于居民们反映的情况,易主任称,他们也正在想办法解决保洁员的住处,将车棚还给居民。但是楼上的活动室,是上届领导将房子租给了某电脑公司,租期要到2005年。街道也正在和该公司协商,争取年终止合同,恢复服务中心。这次街道办事处被告上法院,证明了他们的工作有一定的缺陷,这并不是坏事。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本案中的第二被告———大影壁社区居民委员会。突然成为被告,赵主任表示很意外,她相信居民们能理解他们的工作,但是她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使居委会和居民在相互理解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赵主任告诉记者,占用车棚并不仅仅是保洁员,还有一户居民,因没有房子就强行住了一间。其实居民并不清楚,为了将车棚还给居民,居委会也四处奔波,为保洁员找地方住,最近居委会准备把办公室旁边租出去的那间房子收回,给保洁员居住。至于抢住进去的那户居民,居委会目前正在调查。

3、交纳治安管理费家中仍失窃 居民状告居委会

在缴纳的全年度的治安管理费后,杨女士家中仍旧遭遇了窃贼光顾,并丢失了2万元的财物,为此,杨女士将收取了治安费的居委会告上法庭索赔2万元的损失。8月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33岁的杨女士没有到庭,她的母亲作为代理人诉称,2007年5月5日上午10点到下午14点左右,杨女士外出4小时,家中便发生失窃,盗窃者是破坏了北面窗户的防护栏进入室内的,价值共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首饰手表手机等物丢失。

杨女士表示,该小区内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捡破烂的、磨菜刀的、收废品的闲杂人员可以随意出入小区,巡逻人员执勤图于形式,居民们多次反映,状况却没有得到改善。

为了安全起见,住在一层的杨女士不仅在窗户上安装了防护栏,并自行栽种了带刺的蔷薇进行防盗。但在2006年10月,居委会安装监控摄像头,以蔷薇遮挡镜头并容易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地点为由,将已经长至两层楼高的蔷薇砍伐。此后仅7个月,杨女士家中便发生了失窃事件,而由于摄像头没有开启,杨女士被告知无法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在事发后,小区内很多居民感到没有安全感,并有自行安装了铁丝网来保护家中财物的安全。

杨女士认为,自己已经足额缴纳了治安管理费,居委会在收取治安管理费后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因此要求居委会赔偿损失2万元。

海淀区燕园街道燕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理人答辩称,首先,杨女士家中的失窃情况和金额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杨女士目前无法证明该案和居委会有因果关系。其次,保安归街道管理,巡逻大队与居委会也没有关系,该小区是开放小区,是另外一个居民区对外通行的的必经通道,无法实施封闭管理。最后,代理人表示,砍伐蔷薇不是居委会的决定,他同时强调,治安费是居委会代街道收取的,并非居委会收取,因此居委会不应承担责任。对此,杨女士的母亲反驳说,居委会是街道的派出机构,应该为居民的安全负责任

为了讨回几千块钱的工资,请律师打官司值不值得?

如果有足够的资料证据,且工资金额比较大时候请律师打官司是值得的,若金额和胜算不大的则不建议打官司了。

作为工作者,其实很容易会被企业拖欠工资甚至乱扣费,想维权却遇到昂贵官司费用?作为工作者就应该理性地去判断,自己是否有这个必要去直接请律师打官司。

一、有足够的证据且拖欠工资比较大的前提,有能力的人是可以请律师去打官司

劳动法保护个人和单位,也给予了劳动者和单位维权的地方就是法庭,当觉得自己有委屈时候是可以申请开庭审讯的。

那么,为了几千块的工资请律师开庭值得吗?这个则需要看金额以及证据的问题,若劳动者能提供足够大的证据且涉及金额远远高于律师费用时候,则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开庭,这个时候的胜算真的比较大,也能得到自己该有的尊重。若自己手上啥也没有,是不建议请律师打官司的,毕竟法庭最看重的就是证据问题。

二、金额不大且有证据被单位捉住的,完全不建议花钱去打官司

当我们没有证据,甚至没有胜算时候,完全不建议花钱去打官司!毕律师的费用其实很高的。

拖欠工资很委屈,但我们需要意识到其实开庭不一定要律师的,也可以个人;当我们去劳动局上告单位时候,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去跟单位对抗的,特别是私人的单位和劳动者问题之中,其实无需要请大律师为自己打官司。特别是自己收拾完全没有证据的人,请了律师也难以有好的结果,最担心是单位手上有自己出错的重要资料,反咬自己一口更是无言了。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判断,是否要请律师。

如果我要起诉办事处,办事处的第一办事处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管理机构,相当于乡镇级别。办事处的第一负责人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但是如果起诉的话,责任人应该是办事处具有法人资格的办事处主任。aqui te amo。

到街道办申请劳动仲裁,前台的姑娘帮我找了个律师,请问需要律师费吗?

您好。他让你去开经济困难证明,主要就是要你申请法律援助。这样的话,你是不用出律师费的,应该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费由政府出。建议你再和那个律师确认清楚。

如果城管违规执法,我可以请律师告上法庭吗?

可以的。城管部门属于政府行政机关,针对行政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案件专业性更强,建议请律师维权更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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