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规定

民事权利放弃的规定,民事权利放弃的规定是什么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富华法律网www.fhysw.com)小编为大家从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吗

这里提到的放弃诉讼权力,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原告在起诉后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撤诉,必须是在判决之前向法院提出,如果已经判决,是无法提出撤诉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前提出撤诉,法院是否会批准其撤诉请求,无法估计。需要法院根据案情的发展做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放弃为自己答辩,或者拒绝出庭。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确,如果其作为被告拒绝出庭,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就具备,是不可以放弃的,其内涵丰富,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是不可以放弃的,除非公民死亡,就不再具有这些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和社会制度决定的,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特点是:

1、广泛性

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首先表现在权利的主体的广泛性,为绝大多数的公民享有,如中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在总人口中比重日益扩大,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占极少数。

其次,表现在权利内容的广泛性,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同资本主义国家公民权利的狭隘性相比较,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真实性

中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首先表现它的可行性。

根据我国实际,凡是规定的权利,都可以办到,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就不写进宪法或法律,体现了原则和实践的统一。

其次,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宪法作了法律上和物质上的保证措施规定.如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除授权性规范外,还有禁止性的规范,而且又有刑法加以具体化,相反,资本主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则是虚伪的,有很大的欺骗性,原则和实践往往是脱节的。

3、平等性或公平性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说任何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一律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违法和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享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任何资本主义根本办不到的。

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宪法还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国,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同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脱节的、分离的。中国公民利益和义务的一致性,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通则》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权利

民事权利的放弃是否必须明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甬商终字第369号判决【指导性案例57号】

“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宜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推定当事人对权利进行放弃。”

民事权利放弃的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更多关于民事权利放弃的规定是什么、民事权利放弃的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 关于强奸罪民事赔偿的信息
  • 请律师在法律上有什么权利,律师可以行使的权利
  • 民事诉讼回避规定,民事诉讼回避规定最新
  • 民事赔偿没钱赔会怎样,民事赔偿没钱赔会怎样有车会被
  • 民事赔偿协议,民事赔偿协议书怎么签
  • 民事赔偿协议书范本,民事赔偿协议书范本格式图片
  • 民事案件被告请律师,民事案件被告请律师写什么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 民诉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
  • 民事诉讼赔偿金怎么拿,关于民事赔偿金怎么赔偿?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