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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规定当年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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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样支付文件规定。

参照深建价[2010] 53号文《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0)的通知》计算。

以下是阶段拨付比例。

工程类别 施工阶段 划拨比例

房建工程 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 30%

结构完成50% 20%

结构封顶(检查合格) 15%

装饰施工完成30%(检查合格) 15%

竣工验收合格 20%

市政工程及单独发包的其它工程(如安装、装饰、绿化等) 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 30%

完成工程量的10%(检查合格) 20%

完成工程量的40%(检查合格) 15%

完成工程量的70%(检查合格) 15%

竣工验收合格 20%

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比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比例规定:住建部拟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由原来的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变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一、安全生产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28天付多少

安全文明施工费

10.2.1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工程量计算标准的规定。

10.2.2?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0.2.3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 的 7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4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 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在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规定为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一般是多少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工程的所在地(市区或者非市区),工程的类型取费在2%~6%。具体可以查看当地的施工定额。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简单介绍:安全、文明施工费全称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计算方法: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四、文明施工费计算方法: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拓展资料:

文明施工费即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概言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采用的安全防护等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其中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曾以建办[2005]89号文件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一条指出:"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一般是多少?

费率一般为1.4%。措施费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地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每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监督检查的次数不超过3次,各地实施监督检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20%。监督检查应当主要安排在项目危大工程实施阶段,一般以工程时序进度的20%、60%左右阶段为宜,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的内容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附件)。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告知被检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抄送同级造价管理机构,并予以公开。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本短缺。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两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限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的特点:1、预付款的数额无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商定,具有诺成性,不以事实上交付为奏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保证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职责通过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无商定违约职责的,通常不承受违约职责。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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