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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代位赔偿?
- 2、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 3、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赔偿怎么理解
- 4、保险代赔是怎么回事
什么是代位赔偿?
众所周知,购买汽车保险可以有效地保护我们在一些意外情况下的损失。除此之外,车险也可以在一些特定的时候帮助我们,比如代位赔偿。许多人可能会对这个术语感到非常尴尬。下面我将解释代位权的含义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代位权?
什么是代位赔偿?
代位追偿又称代位追偿,一般是指在被保险货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此时,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偿责任,向车主赔偿第三人应当支付的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再向第三人的责任人追偿。
但是,申请代位赔偿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车主必须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比如三通险、车损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的。
代位权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1.当对方车辆不购买保险而拒绝赔付时;
2.当对方不服交警对事故的责任划分,拒不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
3.当廉价车追尾豪车,对方没有经济补偿能力时;
4.当完全责任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绝支付相关赔偿时;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逃逸,你可以根据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录音记录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信息,然后就可以申请了。
代位权什么时候不能用?
1.不适用说只是单方事故,不造成第三方损失,比如撞树撞墙;
2.除非在车险赔偿范围内,否则不能申请代位赔偿。例如:轮圈擦伤、 轮胎 破损、车内物品丢失、 后视镜 结疤等。;
3.不缴纳交强险、商业险,或者不在车险有效期内,不能申请代位赔偿。
另外,车主要注意:不要轻易放过索赔。如果你和对方私下约定放弃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索赔,保险公司不再向你赔付,已经赔付的赔偿金也将返还。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对第三责任人提起诉讼时,被保险人此时需要配合法院作证。如果被保险人拒绝,可以以不合作和自动放弃索赔为由,要求其返还已经获得的赔偿。
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一、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2、定损修车;
3、等待复议;
4、保险赔偿;
5、配合作证。
但需要注意代位赔偿是会影响第二年保费的,因为代位求偿算出险一次,若是被保险车辆在该保险年度没有其他出险,那么第二年车险保费就享受不了折扣、优惠等,如果有出险的,那么第二年的保费会有所上调。
二、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赔偿怎么理解
1、代位追偿指的是因第三方责任人发生的事故责任,其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受害人将赔偿权交于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责任人要求赔偿的行为。
2、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保险代赔是怎么回事
保险公司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拓展资料:
代位追偿
一、权力代位: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二、物上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原因
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
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实现条件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适用范围
1、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是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组成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2、代位求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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