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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大同镇拆迁补偿,青白江大同镇拆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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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大同镇,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最新的是怎样赔偿的呀?有文件规定吗?

所谓的文件你不要轻易相信,除非他们真的拿了国家的相关文件给你看,你自己的房子你自己心里得有个数,你的房子值多少就说多少,拆迁办得人一般都是骗人的,如果你觉得他们说的价格不合适就不签合同,现在国家是不允许强制拆迁的。越往后拆迁的赔偿就越好。你要注意的是:1有几个户头就有几套房子(比如你家3口人,但是你们的户口都是分开的,单独的,有3个独立的户,那么你们就应该有三套房子;但是如果你家三个人的户口都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一个户口下的,那么你们只能分一套房子。) 2你签了合同后拿的钱并不只是你房子赔偿的钱,还包括你们全部人第一年(12个月)的过渡安置费用,也就是说比如最后你拿到的18万,那18万就是指你们所得的所有费用,而不是单指房子的钱。

总之,拆迁打得就是心理战术,你觉得什么价位合适就什么价位签字,不要听他们给你吹,他们到你家了也别骂人家。

关于农村拆迁赔偿的问题

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邛府发[2007]13号)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地上附(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城市规划区外的镇(乡)参照本办法执行,但不得突破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第三条 实施征地主体是邛崃市人民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准实施征地。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在邛崃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规划、建设、社保等相关部门和镇(乡)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实施主体是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外及其它镇(乡),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安置补偿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批准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可由镇(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第二章 征地补偿第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核实的有效证明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乡)、村、组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第六条 征收集体土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规定实施补偿安置。在城市规划区外的零星征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并对补偿安置方式作出书面承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转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依法补偿。已安置人员不再安置。第七条 根据各镇(乡)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状况和农业生产水平,我市分为三类经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相应分为三个标准(详见表1)。一类经济区:临邛镇、羊安镇、平乐镇、高埂镇、桑元镇、冉义镇、牟礼镇、前进镇、固驿镇、宝林镇;二类经济区:临济镇、卧龙镇、回龙镇、孔明乡、茶园乡;三类经济区:火井镇、夹关镇、天台山镇、高何镇、水口镇、道佐乡、大同镇、油榨乡、南宝乡。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按所在区域耕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一年种植两季,补偿一季(详见表1)。第九条 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核实的种类、规格、数量,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详见表2)。第十条 成片种植户,按规定标准补偿(详见表3)。第十一条 规模养殖户,按规定标准补偿(详见表4)。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的建(构)筑物;(二)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三)对有合法批准手续的临时用地,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建(构)筑物;(四)违法违规修建的建(构)筑物。第十三条 土地被征收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第十四条 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征收土地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就业补助金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构)着物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第四章 房屋补偿和安置第十八条 依法征地需要搬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其结构,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对被搬迁人的房屋实行产权终结货币化补偿。征地补偿安置部门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补偿款。被搬迁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被搬迁的房屋腾空交与征地补偿安置部门。(一)被搬迁户在征地补偿安置部门规定时间内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每户奖励2000元;(二)被搬迁户按《搬迁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的期限腾空并交付被搬迁房屋的,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按合同载明的被搬迁房屋面积支付20元/平方米的搬迁补助费;(三)对未提供现房安置和周转房过渡的搬迁户,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一次性支付被搬迁户3000元/户的过渡费,过渡期超过12个月的按有关规定支付过渡费;(四)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提供现房安置或周转房过渡的,被搬迁户不享受搬迁过渡费;(五)已按政策规定享受过住房安置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住房安置。被搬迁户凭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合同》和征地补偿安置部门出具的《购房介绍信》,到指定的机构办理购买统建安置房的相关手续。安置人员以搬迁户正住户口中登记的家庭主要成员计算(寄住户除外),人均按面积30平方米,均价760元/平方米,享受统建安置房。被搬迁户每户购买的统建安置房,超出前款规定的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算,按市场价计算面积部份原则上不得超出30平方米。被搬迁户选择购买统建安置房户型面积小于应享受安置面积的,视为安置完毕。第十九条 被搬迁房屋及相关设施按规定标准补偿(详见表5)。第二十条 集体土地上作为临街营业门市的,经市政府同意认可,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另行拟订补偿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补偿;门市宽度以实际计算,径深6米,径深不足6米的以临街第一间自然间为准。第二十一条 正常生产企业搬迁的损失费、搬运费,凭征地范围确定前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当年的完税证明,按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计算。对企业的补偿不作住房安置。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外及其它镇(乡)择地修建的,原则上进入集镇规划区、中心村或聚居点,建(构)着物按规定标准补偿(详见表6)。经批准择地修建的新宅基地,按有关规定执行。被搬迁户与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签订《择地修建安置合同》后,按规定搬迁的,由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给予被搬迁户1000元/户的搬迁奖励,并一次性给予被搬迁户1000元/户的搬迁过渡费。第二十三条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的其它附(构)着物的补偿,经征地补偿安置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镇(乡)共同认定,拟订补偿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补偿。第二十四条 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含按国家规定不予安置的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征地范围内回原籍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员,其房屋被搬迁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从其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六条 征收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构)着物补偿费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构)着物补偿费专户储存交当地镇(乡)人民政府代管,视为已补偿。第二十七条 对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以及骗取社保安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九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国家省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邛崃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邛崃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邛府发[2002]10号)、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邛崃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邛府发[2002]79号)、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邛崃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邛府办发[2005]7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同时废止。附件1邛崃市各类经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地区类别所辖镇(乡)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元/亩)青苗补偿费(元/亩)一类经济区临邛镇、羊安镇、平乐镇、高埂镇、桑园镇、冉义镇、牟礼镇、前进镇、固驿镇、宝林镇1654827二类经济区临济镇、卧龙镇、回龙镇、孔明乡、茶园乡1560780三类经济区火井镇、夹关镇、天台山镇、高何镇、水口镇、道佐乡、大同镇、油榨乡、南宝乡。1484742平均水平 1566783附件2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类别规格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围墙红砖㎡20土墙㎡10晒坝水泥㎡15龙门子砖混㎡砖木固定灶座粮仓m3水塔m3水井压水井座电抽井座口井眼沼气池个粪池m3猪圈㎡坟座坟座竹子根树胸径3cm-5cm根胸径6cm-10cm根胸径11cm-15cm根胸径16cm以上根果树苗期株未挂果株挂果期株蓄水池m3空调移机费壁挂式个柜机个电杆10米以下根10米以上根浆砌水沟m3沉井处附件3成片种植户搬迁补偿标准类别规格单位补偿标准(元)莲藕高笋亩1000—1500茶园亩1400—2000桑园亩1000--1500苗圃草本亩1500—2000木本亩2000—4000果树苗期亩1000—2000未挂果亩2000—3000挂果期亩3000—4000食用菌亩2000—3000附件4规模养殖户搬迁补偿标准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元)备 注鱼塘经过改造3000/亩土塘2000/亩奶牛100/头5头以上一般牛50/头5头以上家禽500—1000元/处500只以上猪、羊500—1000元/处50头以上附件5被搬迁房屋及相关设施搬迁补偿标准类 别补偿标准备注砖混结构580-620元/㎡砖木结构500-540元/㎡披房、阁楼(含水泥瓦、玻纤瓦)100-120元/㎡简易披房30元/㎡生产企业厂房在原房屋结构的基础上浮40%指单体生产房屋的檐高4.5米以上天然气3700元凭注销手续办理补偿自来水3400元凭注销手续办理补偿卫视400凭注销手续办理补偿三相电2000元凭注销手续办理补偿注:城市规划区外的天然气、自来水、卫视等,按照实际入户价格补偿附件6择地修建建(构)筑物的搬迁补偿标准类 别补偿标准备注砖混结构320—350元/㎡砖木结构220—250元/㎡披房、阁楼(含水泥瓦、玻纤瓦)80—100元/㎡简易披房30元/㎡

青白江大同镇近迁过度费每个人我们每一个月是多少钱?

就是320,没涨过,到现在(2020年)为止还是2013年的文件《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第一年每人每月160,第二年起每人每月320。

蕲春2022年漕河城区拆迁赔偿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漕河镇(包括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补偿标准:耕地:39200元/亩;菜地:43120元/亩;果园:43120元/亩;茶园:43120元/亩;精养鱼池:43120元/亩;林地:27440元/亩;未利用地:19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赤东镇(包括蕲春经济开发区)、蕲州镇、八里湖办事处、横车镇、刘河镇、管窑镇、彭思镇、株林镇。

补偿标准:耕地:33600元/亩;菜地:36960元/亩;果园:36960元/亩;茶园:36960元/亩;精养鱼池:36960元/亩;林地:23520元/亩;未利用地:168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狮子镇、青石镇、张_镇、向桥乡、檀林镇、大同镇。

补偿标准:耕地:29400元/亩;菜地:32340元/亩;果园:32340元/亩;茶园:32340元/亩;精养鱼池:32340元/亩;林地:20580元/亩;未利用地:14700元/亩。

青白江区大同镇安置房除了同金华庭还有其它安置房没

同金华庭是指加油站那边那个还在修建中的电梯公寓吗?大同镇还没分配的安置房就这一个。

已经分配了的有同仁路上的怡馨花园、成青小区和旁边的同湾春晓,还有就是凤凰大道三段区医院旁边的凤凰铭筑(多层)和凤凰鑫苑(电梯)。

以上系笔者关于青白江大同镇拆迁补偿以及青白江大同镇拆迁补偿政策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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