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官司

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官司,厂房拆迁法律规定

大家好,如果您对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官司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官司的知识,包括厂房拆迁法律规定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拆迁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或者司法救济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对房屋拆迁的行政许可不服的话,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管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一定不要盲目启动这些程序,前期的证据收集工作很重要,只有合法证据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服的话,首先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话,才能够对裁决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在拆迁人已经给予了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安置用房的情况下,处在诉讼过程中的拆迁行为是不会停止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依照《 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人拆迁该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进行勘察并作记录,并申请公证机关办理 证据保全公证 。可见,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应有两种结果:一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的,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二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拆迁的时效原因等,拆迁人不可能等到产权纠纷的解决,则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应当对被拆除的房屋作勘察并作好记录,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手续。实践中,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 房屋产权证 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如果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已经发生拆迁,但一方当事人对拆迁结果不服,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拆迁人已经与一方当事人 签订拆迁协议 的,主张产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2.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在产权争议的解决期间已经作出拆迁裁决,将 拆迁补偿款 裁决给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迁裁决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3.如果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人关于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的拆迁方案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 拆迁补偿方案 ,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如果拆迁主管部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组织拆迁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违反法定程序 为由判决撤销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产权有争议房屋的行政行为。

拆迁补偿安置诉讼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拆迁人请求被拆迁人搬迁

(二)被拆迁人请求拆迁人支付延期交楼违约金、延期办证违约金

(三)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安置房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拆迁案件的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为:1、能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2、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房纠纷解决方式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 ? ? ? ? ? ? ? ? ? ? ? ? ? ? ?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生活中如果遭遇到拆迁纠纷,双方无法私下协商处理的话,可以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拆迁是一件非常正常并且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或者少补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1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或者司法救济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想提醒被拆迁人,协商谈判的时间不要太长,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法律时效,丧失其他途径维权时机,终让对方钻了空子,令自己陷入被动。

如果对房屋拆迁的行政许可不服的话,可以向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管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一定不要盲目启动这些程序,前期的证据收集工作很重要,只有合法证据才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服的话,首先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话,才能够对裁决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在拆迁人已经给予了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安置用房的情况下,处在诉讼过程中的拆迁行为是不会停止的。

在维权过程中,各种途径和维权手段的运用往往不是单一的.,多种方式结合,才能实现维权的目标。我说的多种方式不是以暴制暴,而是通过合法方式,比如上访、信息公开等等,用的好了,可以事半功倍,用的不好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被拆迁人遇到这方面的困惑,不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2

被拆迁人能够向当地政府申请判决,假定对判决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普通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允许、拆迁决议、拆迁补偿判决等行政行为的,被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 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普通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任拆迁人同时又作出允许决议和判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暂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任拆迁人,同时作出允许决议和判决;

(3)由政府特地成立的土地贮藏中心充任派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判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葛时,呈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假定找到了相关部门也是无法处置掉拆迁纠葛的时分,就应该要给本人延聘给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来为本人妥善处置后续的事宜。

拆迁纠纷怎么解决3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

(1)货币补偿,即直接用现金一次性补偿清楚;

(2)产权房屋调换,及安置房安置;

(3)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会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还会补偿农村房屋重建的金额。

新《土地管理法》也有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搬迁。

要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其次,在补偿计算方式上,补偿标准基本上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的被征收人都将产生差异化因素,所以标准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综上所述,补偿这件事,主要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的,看当地具体拆迁政策,但多数情况下仍将以面积为基础,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则起到辅助作用,毕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实践较为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或许有些地方确实有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不过,该项规定的适用,有很多前提条件,并且说的“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但也是在原有面积的基础上结合家庭人口进行补偿,并不是只考虑人口而不考虑面积。

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官司的介绍就介绍这里,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厂房拆迁法律规定、厂房拆迁纠纷如何解决官司的信息可在本站进行查找更多。

  • 农村房屋拆迁起诉状范文,农村房屋拆迁起诉状范文大全
  • 过世父母拆迁款分割起诉,父母过世房子拆迁怎么办
  • 冒领拆迁款起诉谁棚改,拆迁款被冒领属于什么案件
  • 拆迁款转走后怎么起诉再审,拆迁款转走后怎么起诉再审
  • 拆迁商铺补偿起诉状,拆迁商户赔偿
  • 拆迁超过五年后还能起诉吗的简单介绍
  • 江苏打企业拆迁官司的律所,江苏省全国好的拆迁律师
  • 有诉讼官司的厂房能拆迁吗,有诉讼官司的厂房能拆迁吗
  • 合肥拆迁纠纷起诉拆迁,合肥拆迁投诉电话
  • 私房拆迁该怎么起诉棚改,私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不做为行动指导,本站只是转载信息,不为访客形为负责,如果法律咨询点击底部咨询律师按钮,本站特邀律为您回电解答。如内容和信息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点网站底部联系我们:发邮箱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