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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房打官司,拆迁房起诉

大家好,如果您对购买拆迁房打官司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购买拆迁房打官司的知识,包括拆迁房起诉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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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打官司时效期为多久 这项通知书的时间是关键

动迁房属于房产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通常意义上说,只有即将动迁的房屋才满足动迁房的成立条件。所以,当涉及到动产房的拆迁安置等一系列行为时往往会产生相应诉讼。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动迁房打官司时效期为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动迁房属于 房产 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通常意义上说,只有即将动迁的房屋才满足动迁房的成立条件。所以,当涉及到动产房的拆迁安置等一系列行为时往往会产生相应诉讼。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 动迁房打官司时效期为多久 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动迁房打官司时效期为多久

1、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 房屋拆迁 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以 拆迁人 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 选房 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3、以 货币化安置 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动迁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拆迁安置房 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 配套 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 房屋产权 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三、动迁房交易风险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 五证 ,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 小区 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 交房 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 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相对于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动迁房办理产证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 房地产权证 》(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 契税完税证明 (原件)。具体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 动迁房打官司时效期为多久 的全部内容。了解动迁房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买的动迁房20年后办理发票,卖房的不配合起诉有用吗

没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很多被拆迁人因为看了这条法律规定而坚定的认为自己的房屋就一定适用这条规定,加之确实有胜诉的案例,更加坚信自己可以适用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因此不急于立刻启动司法程序,也不在乎收到的文书上明确载明的诉讼时效。因此造成有些人在维权过程中存在消极的作为情绪,即没事的时候找一找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询问,或者闲来无事打个信访电话,或者到信访局去反映一下情况,直到二十年的诉讼期限即将届满。殊不知,也许你的房屋并不能适用这一条的规定。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回迁房官司一般哪方赢

;?????拆迁协议上并不是说谁签了字就是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回迁房上有纠纷,需要打官司的话,也得看你手上的资料有多少,才能判断究竟哪一方会赢。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之间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根据目前拆迁实施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双方的参与。只有一方,无法建立协议关系。

2、该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持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书才能签署本协议。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必须有合法的程序。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手段等方式达成的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回迁房官司一般哪方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看你手上的资料是否齐全。

遇到回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

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协议。

房产纠纷有哪些形式

1、房产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产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产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产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产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产拆迁纠纷。

房屋拆迁怎样进行诉讼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质证。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回迁房被卖了打官司能赢吗

只要熟悉相关法律,证据充分,可以打赢官司。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具体看签约的合同内容,要证实这所房子户主是本人而非开发商或他人。

不动产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公告方式,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办理的过户手续,那么你只能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具体还是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并确定具体的交付房屋,则你方仍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同类房屋。

【拓展资料】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

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回迁房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不过户打官司真实案例

(一)、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

(三)、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要看该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全产权。

1、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2、我们经常听到“小产权房”,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四)、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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