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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律师怎么起诉再审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程序详解

再审的启动方式有三种,1、法院可以提起再审2、当事人申请再审3、三、检察院启动的再审

一、法院启动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三、检察院启动的再审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四、再审被驳回后的处理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五、律师总结

当事人如果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人民检察院接受了当事人的申请,提出了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之后进入再审程序。

如果法院决定再审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之后进入再审程序。

离婚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现在离婚的离婚率较高,但是对于那些不可以协商离婚,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但是如果对于法院的审判不服怎么办?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可采取以下措施: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涉及已分割的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再审。

涉及未分割的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3)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也可以申请再审。

离婚案件的审理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原则上应一并予以解决。

依照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的精神,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而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调解遗漏处理的,可比照上述规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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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离婚案件起诉的详细流程

离婚案件起诉的详细流程:

1、诉前准备:

(1)当事人身份信息:

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现在起诉状列好格式,去法院导诉台请求法院出具调查函,去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查询,委托律师的,告知对方身份证号码即可)

(2)证据材料(大概类):

①结婚证复印件(没保存结婚证照片的,可以去婚姻缔结地民政局或者档案馆,拿着本人身份证去查询);

②涉及抚养权的: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本人工作和工资、本人个人房产等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相关材料;

③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权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存款等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共有的财产;④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条、还款协议、贷款协议等。

2、起草诉状:

诉状分为(1)当事人信息(即双方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在这次起诉中所主张的权利,起诉状上的诉求要求简明扼要和全面,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奉行“不告不理”原则,因此当事人可以找律师代理案件或者代写诉状均可)

(3)事实及理由(此部分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展开,也是需要简明扼要,忌讳洋洋洒洒一大推,切记这是诉状,不是写小说)

3、去法院起诉

(1)离婚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需要准备三份,一份自己留存、两份交给法院(其中一份由法院邮寄给被告);

(2)在法院取号立案,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该书想当重要,作为起诉方需要知晓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免得浪费时间,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就涉及公告送达,原告需要先行垫付公告送达费,同时诉讼期间延长(公告送达期限为60天)、应诉通知书等,后根据各法院要求当场或者之后缴纳诉讼费(涉及财产保全的,还有保全费)

4、耐心等待:

每个法院每年案件数量不一样,有些法院快有些法院慢,在不知道自己案件承办法官时,可以拨打12368来询问,在收到开庭通知后直接按照上面通知联系承办法官,特别是原告一方,临近开庭一定要先电话联系,被告是否收到诉状副本,免得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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