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

宜兴市专业起诉离婚律师

专业离婚诉讼律师呕心沥血给出的良心建议

一、第一次离婚诉讼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1.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

如果没有确凿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自然是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

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

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

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

2.离婚诉讼要支出哪些成本?

第一,精神上的成本:考虑是否离婚,是精神上桎梏与反桎梏的较量,轻则憔悴,重则绝望。第二,时间上的成本:短则十天八天(调解),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涉外婚姻一年后判决下来已是常事,中间若有评估审计鉴定调查公告,还不包含于上述期限内,令你感到遥遥无期,甚至忘记了在进行离婚诉讼。

当然,专业的婚姻律师会抓住法律的程序,及时缩短诉讼时间。

第三,金钱上的成本:无财产争议或争议财产在二十万元以下的,法院诉讼费一般收取三百元;如超过二十万元,按一定比例累计增收诉讼费;复杂的案,还涉及评估、鉴定、审计等费用;对方下落不明,还涉及公告费(前后两次);某些必须由法院调查财产线索的还需花去差旅费一大笔……某些离婚案,实际是一场经济实力较量的战争。

一个专业的富有经验的婚姻律师,他从立案的时候就会考虑整体上如何为当事人节省费用了。

3.离婚诉讼需要聘请律师吗?

很简单的离婚案——指的是只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不涉及孩子抚养、不涉及财产分割,我建议你可以到书城买本《离婚一本通》之类的普法书,现学现用,不懂就问主办法官,当学习一次,可节约一笔律师费。

如果是复杂的离婚案,你不能很快、很明确回答如下问题,你还是立刻请专业的婚姻律师吧,别为了省钱而坏了大事:我应如何有针对性地提出诉讼请求?我能预测到整个案件的大概走向、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吗?我该提交什么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交证据?……这些在《离婚一本通》也许会找到答案的影子,但毕竟只是影子,还不是现成答案;诉讼没有现成答案,读书是一回事,打官司是一回事,打离婚官司更是另一回事,诉讼经验技巧不是在书面上而是在实践中炼成的。

请把繁琐的离婚诉讼交给专业婚姻律师处理吧,把时间与精力花在你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地方去。

二、离婚诉讼中常见的策略误区

既然闹到法院去解决离婚问题,那么就得遵循规则。这规则就是法律规定,不理解或理解不透彻规则,一切的想法、要求只能是水中月、雾里花。以下列举若干离婚诉讼中的策略误区。1.我可以立刻把婚离掉!

离婚问题久商不下,便想到法院诉讼解决,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但部分人会认为,只要到了法院,离婚问题就会很快解决。

事实恰恰相反,一般国内的离婚案件,审理期限短则三个月,长至六个月,这还是一审的期限。

若有二审,超过一年也是平常的事。涉外民事案件(当然包括离婚)则没有审理期限的限制,涉外离婚案件长达一年半才审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当听说案子要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才能办结,有些人产生畏惧心理,说回去与对方协商协商。协商是最好的方式,但老协商不下,对方又有意而拖着不放,不起诉,结果是:你最后还是必须回到诉讼的程序来——这个看似漫长的程序,实则是最短的最快的程序。

2.打死我也不肯离,谁也拿我没办法!

部分人抱着“打死也不离”的想法,口头甚至行动威胁,若离婚就跳楼自杀。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法,确实可以极大影响审理案件的法官的心理。考虑到有碍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法院一般也会判决不离。

似乎这样也达到了目的。但一部婚姻法,就是把双刃剑,在保障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了离婚的自由。

哭闹寻短见的方式姑且不论是否干涉了离婚自由,殊不知,每一次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就是一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最有利证据。

当一方拿着四五份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再次到法院起诉的时候,你想一下,法院还会不考虑他的离婚权利吗?

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在我国实行的是“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的标准,如何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也有相关司法解释给予明确列举,但现实生活太纷杂,不可能一一列举,只能由法院自由裁量。

经判决不离婚而再次起诉,应当准予离婚。

司法解释可以加上这条。这是实践中判离最多的事实依据。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都会考虑判离。

没有离不掉的婚。既然感情已如明日黄花,那就及时迅速处理掉。

3.我要跟踪拍照,最好抓奸在床!

首先得问自己:有能力去跟踪拍照吗?有能力抓奸在床吗?这些活可不是律师干的,得请社会上某些“福尔摩斯”去执行任务。但是金钱这一块一般让人承担不起。

而这类机构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是没有存在依据的,只能以“商务公司”“咨询公司”的名义打个擦边球而存在。对于其素质更是没法衡量,搞不好见钱眼开跑到对方那里去以此要挟索取财物,到时悔得肠子都青了也来不及。

其次,要考虑证据合法性问题。若取得了证据,也得看证据的采集地点。如果“床”是自家里的床,即是在自己家中“捉奸”,那判决其有过错、要其赔偿是没有问题的。比如某人知道对方与第三者常在家里鬼混,借口有事出去,然后迅速折返回家,此时取得的证据是合法有效的。如“床”是在他人家中或宾馆酒店中,则涉及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弄不好又添个官司。

再次,要考虑证据的内容。在街上拍到两人亲密如接吻、搂抱的照片算不算有过错?应不应赔偿?先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见,所谓过错,只是限于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几种情况,不能作扩大解释。

接吻、搂抱的照片即使有上百张,也不等于婚姻法上的“重婚、同居”,那只能说道德有问题,但尚未触及法律层面,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强忍愤怒,你最应该做的就是收集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分多点财产回来,那才是现实的做法——因为这是你应得的部分,理应努力多争取点。

4.我消失两年,两人就自动离婚了!

这是咨询中很常见的问题。社会对此误传很广,以为双方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实是对大陆婚姻法律的理解不深所致。

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从文字上分析,可知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离婚:一是感情不合;二是分居满两年。而且这两个条件有关联性,即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是前者的结果,互为因果关系。

如何证明分居满两年令人头疼,当然,不是没有办法,具体个案可以咨询律师。对法律理解不准确,只会浪费大好光阴。

分居都好几年了,法院居然判不离!

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就是开头提到的“规则”——“法律规定”在起作用。

三、离婚案件涉及的调查之要点归纳

1.户籍调查

一般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的户籍科或户籍股调查。

市一级的公安局,如湛江市公安局,有全市户籍资料,在湛江市公安局户籍科也可查到。

收费30/件~50元/件不等,有行政收费收据。

有些要求调查某个人户籍资料的同时,要求调查此人近亲相关户籍资料,一般都可以同时打印出来,有的是一张纸上列明所有近亲资料,有的是分别打印独立的资料。

2.犯罪(治安)处罚记录调查

犯罪记录调查在公安分局的刑事警察大队,经查明后,作出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治安处罚记录在公安分局的治安股/科,经查明后,作出有(无)治安处罚记录的证明。

3.戒毒记录调查

可从以下地方着手调查:

(1)派出所:是抓获吸毒分子的单位,符合条件作出《强制戒毒拘留决定书》,决定书一式几份,被抓获人员或家属一份,戒毒所一份,上级公安主管部门一份。

(2)戒毒所:记录有何时抓获、何时送来戒毒、姓名等信息。有时记录不够严谨,如当事人报假名,报假的家庭住址;有时没有记录当事人的身份证。需要结合其他材料证明。

当事人若闹事或吸毒情节严重(如屡教不改的),还会发生往上一级戒毒所遣送戒毒的情况。如在湛江新村戒毒所戒毒一段时间后,因某些原因强制遣送到广东三水市戒毒所。

(3)市公安局的法制科:全市的戒毒人员资料一般在此均有底。

(4)医院戒毒院系:复印戒毒人员病历资料首页资料,再加盖医院科室章(如档案室)即可作为戒毒证据使用;注意核实上面信息是否与要调查的人员信息一致。

(5)其他:报纸是否有报道、拍照,再如,左邻右舍的耳闻目睹。

4.报警记录调查

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报警,则报警记录再结合医院诊断证明是很有力的证据。一般派出所不给律师复印,要申请法院调查。提供报警回执也间接证明暴力行为的发生。

5.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一般提供生活困难、无固定工作之类证明,可用于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经济补偿款、少支付抚养费等证据使用。

如出具“两人以夫妻名义出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长时间,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这类证明对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重婚具有决定性作用,如再结合小孩出生证明或小孩户籍证明,重婚罪必获无疑,但这类证明少之又少。

6.单位证明

单位若参与调解离婚,对参与调解经过的详细记录,也可作为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即可。

7.工商资料调查

工商资料分为机读资料和内档资料。前者是电脑输出的关于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股东及其出资比例等;后者是设立企业所包含的原始资料,除了包括机读资料内容外,还包括变更情况、财务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

以上资料可作为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规定:律师凭法院的立案证明可以查询复印内档资料,凭律师证书及律师调查证明可以打印机读资料。

8.房产资料调查

与工商资料一样,分为机读资料与内档资料。房管局的做法与工商局的做法大同小异。房产资料可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房产有福利房、商品房等形式。

离婚律师哪家强,大家有推荐吗需要擅长处理经济类的,因为开公司,涉及产业资金比较复杂

徐东来(化名)与李岚(化名)于2018年在深圳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第二条约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某房产、惠州市惠阳某房产及深圳某公司的股权归李岚所有,第三条约定其余财产包括上海市某公司股权、位于上海的某房产等全部归徐东来所有。

2020年,李岚向深圳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徐东来名下的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理由是在上述离婚协议中,双方未就深圳市南山区某湾房进行分割。根据原告李岚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胜诉,那么“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的一半价值要分割给李岚。

讼别离婚律师接受徐东来的委托后,第一件事,认真研究原告诉讼请求和起诉材料。

当时,涉案房产已经价值二千万元。如果李岚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意味着客户徐东来要补偿给李岚一千万元。

如何保住客户的一千万?怎样打赢这场官司?

讼别离婚律师总结本案关键核心点:

我方没有其他有利证据的情况下,实现我方打赢这场官司的目标,只有让法官确信,离婚协实际上已经对涉案房产进行了分割;只有让法官认为,离婚协议中,“其余财产......等全部归徐东来所有”,虽然未明确列举“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但事实上,“等”已经包含了“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

那么,如何让法官相信呢?

对这个“等”字,对方会给出怎样的应对?

如何当着法官的面,证明这个核心观点,讼别离婚律师反复推敲、深思熟虑之后,制定了本案庭审诉讼的策略。

本案如期开庭。讼别离婚律师坐于被告席,冷静思辨。

关键步骤在庭审调查环节。庭审调查环节中,法官可以向原告被告进行提问,原被告之间也可以互相提问。高明的律师,擅长利用庭审调查环节,来帮助法官还原当初的事实真相。

讼别离婚律师开始提问。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一个问题: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原告是否知道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的存在?

这个问题问完,法官转向原告,认真等待回答。讼别离婚律师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这个问题对上路了,这也是法官特别关注的问题。

李岚及律师回答,签署离婚协议时,确实知道这个房产的存在。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二个问题:写离婚协议,其他财产都列明,为什么不将该房产列明协议里呢?

李岚回答说当时遗漏了该房产。

讼别离婚律师向原告方提出第三个问题:协议第三条,“等财产”,这个等是不是说明,除了争议的房产之外还有其他没有列明的财产?

李岚及律师回答,除了涉案房产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未处理的财产。

李岚及律师回答完,讼别离婚律师向法官陈述了我方观点;“既然李岚在离婚时,是知道涉案房产的,所以不存在徐东来隐匿财产一说;按照李岚的说法,离婚协议除了涉案房产之外,并不存在其他未分割的财产,那么离婚协议第三条的等字就是指涉案的房产。”

“为什么协议中未列明深圳南山区某湾房产呢?”讼别离婚律师继续陈述,“当时协议中未列明的原因,是因为属于李岚分割的财产已经写明,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余财产就应属于徐东来所有,故对于其他财产的部分只做了部分列明,同时加上等字。”

判决书下来,法官采纳了讼别离婚律师的意见,驳回李岚诉讼请求。

虽然我方当事人胜诉了,但我们知道这个胜诉来之不易。唯有精益求精,方能不负众人之托。唯有诚惶诚恐,方能不负君之信任。

代理本案结果能胜诉,一个重要原因是讼别离婚律师采用了正确的庭审策略及发问技巧。如果庭审发问时,在没有向对方“摸底”的情况下,率先阐述对“等”字的理解,这样必会遭到对方的反击,反而落于被动。讼别离婚律师代理案件,谋略于庭审前,庭审中沉着冷静,灵活应变。

离婚案件看起来简单,实际上非常考验律师的能力。同样的法律规定,不同的律师在运用法律时的思维和策略就注定案件的结果不同。同样的案件,不同律师对法律事实的理解,取决于律师的专业度和经验值。

讼别离婚律师代理的每个离婚案件,都会认真研究、反复推敲诉讼策略,因为我们深知,家事无小事,离婚诉讼,对客户来说,是人生的重要关口。唯有全力以赴,方不负客户所托。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姜春梅主任律师助女方摆脱不幸婚姻,一次起诉即判离

近日,家理律所易轶律师团队,姜春梅主任律师小组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结案,助我方当事人王女士快速摆脱不幸婚姻,并保住了财产。

王女士为感谢律师的全力帮助,还特送来了“专业精湛、依法严谨、仗义执言、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感谢。

2019年7月,王女士迫于催婚压力,与认识不久的刘先生匆忙结婚。婚后,双方婚后常因生活琐事爆发冲突,王女士还发现刘先生隐瞒自己无业啃老的实际情况。

2020年10月二人分居后,王女士屡次与对方协商离婚事宜无果,遂求助于家理律师,希望能尽快离婚。

姜春梅主任律师、赵冬雪律师接到王女士的案子后,王女士告诉两位律师,她希望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与男方协议离婚,当时已经12月,距离民法典正式实施仅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两位律师迅速联系男方进行谈判,经过了男方同意调解离婚后突然反悔后,我方迅速转变办案策略,助王女士悉心收集每日出行记录、银行流水、网购记录、出行定位证据、二人的聊天记录、理财转账记录等证据。

2021年1月,法官为双方安排了线上庭审。法庭之上,刘先生虚假陈述,对法官的诸项询问均以信号不好为由故意避而不答,面对如此窘境,

我方在姜春梅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及时转变策略,建议承办法官为双方安排线下开庭。

案件转为线下开庭后,男方以双方感情很好为由,拒绝离婚。

我方犀利反驳,展示自分居开始女方每天的出行记录、定位信息、网购记录信息等多项证据力证男方所言不实。

并且我方通过检索调到了男方与原单位之间的纠纷判决,男方威胁女方到单位闹事的聊天记录等,成功证明男方存在婚前隐瞒工作情况、品行不端等重大问题。

男方要求分割女方名下的30余万元理财产品及银行卡存款、公积金、金银首饰等多项财产,

我方运用详实的银行来往流水、转账记录、二人力证申购款项一部分来源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一部分来源于女方母亲的转帐。

庭后,姜春梅主任律师与承办法官细致沟通,并提交全部案情的书面说明,替我方王女士表达了坚决离婚的决心。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王女士和刘先生离婚,男方仅分得共同财产2万元,保住了我方当事人绝大部分的财产。

本案在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窘境下,姜春梅主任律师通过详实的证据,成功证明双方婚姻基础薄弱、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男方品行不端三大有利我方的关键点。

最终取得了一次起诉即判离的圆满结果。

在此也给朋友们一个提示,草率结婚,婚后很可能面临若干法律风险,最好的选择是联系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保障自己的权益。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随时来找我聊一聊

@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擅长把控和协调整个案件的进程,执业经验10年+,参与办理案件500余件。

姜春梅律师执业10年,已为1000+位当事人提供过法律服务,积攒了丰富的沟通、谈判和庭审的实践经验。作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姜律师对心理学亦有一定的研究,擅长从婚姻内部实质矛盾出发,从心理、情感、法律等多角度为客户量身定制适合其特殊情况的解决方案,坚信诉讼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并始终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作为其首要责任。

姜律师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谨慎、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擅于从绝境中寻找新生之路,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从而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调解离婚:男方出轨提出离婚,助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全部房产成功免除折价款

?离婚纠纷:男方婚内出轨提出离婚,帮助当事人使男方净身出户

?财产纠纷:在出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到财产的70%比例

?房产纠纷:男方让父母以借名买房事由起诉获支持,二审成功为女方翻案

?子女纠纷:利用对方婚姻中的过错,不利条件下为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

?子女纠纷:两个月内为当事人挣得孩子抚养权,及22周岁之前每年超12万元抚养费

?调解结案:诉前调解成功分割遗产,省去全部诉讼费及公证费

?遗嘱纠纷:有遗嘱情况下,利用房改房为客户争取到150万元补偿款

?分家析产:成功为客户争取回已被霸占的巨额拆迁款,且当庭拿回

?继承纠纷:打破借名买房的名义认定房产为遗产,为当事人保住巨额房产

由《第三调解室》、《法律讲堂》知名婚姻律师易轶律师主创,带领60+专业律师团队亲自办案,成立至今,已为100000余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3000余起,为当事人争到房产2000多套,单案争取财产金额5000万元,帮助9800多位当事人赢得孩子抚养权!

除北京总部外,目前家理在深圳和上海均设立了分所,想要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15101113312。

私信留言预约后,可以免费来律所或分所面谈咨询,主任律师给予一对一解决方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