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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起诉离婚可以隐瞒律师吗

起诉离婚案件中什么样的外遇证据才是有效的

今天,本律师代理被告杨女士(化名)在海淀区法院成功处理了她的

起诉离婚

案件,让法院

驳回原告离婚请求

。胜诉的结果当然让杨女士很高兴,但同时又有些焦虑:既然对方刘先生(化名)下定决心要和自己离婚,半年之后肯定还要起诉,这样拖下去迟早也要离婚。还不如主动起诉对方,并在法庭上把自己掌握的对方在外面找小姐还把自己被传染性病的“证据”拿出来,彻底揭穿对方的丑恶嘴脸,不仅能证明符合

夫妻感情破裂标准

,还能在离婚时得到赔偿。

原来,杨女士在与对方闹离婚期间收到了两个小姐发给她的很多短信。里面都是一些刘先生对她们如何好、劝杨女士尽快同意离婚以及对杨女士进行辱骂的内容。另外,自认为一直洁身自好的杨女士发现自己被刘先生传染了性病,目前手里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对这些对方有外遇的“证据”,杨女士很有信心,但在本

离婚律师

看来,首先要明确的是:一方有外遇不等于夫妻感情破裂。另外,杨女士的这些材料充其量只是一些有待进一步调查的证据线索,根本不是有效的证据。首先可以看一下杨女士收到的所谓小姐的短信,虽然里面指出了男方的姓名,但刘先生完全可以在法庭上说不认识这些人,是杨女士与他人串通甚至是自己用其它手机号码编写并发送到自己手机上的。由此可见,这些短信根本站不住脚,无法当做证据使用。再来看看杨女士自己患有性病的诊断证明,该诊断证明可以证实杨女士有性病,但无法证明是刘先生传染给她的。理由是:离婚案件中不可能强制刘先生做是否患有性病的鉴定。即使刘先生自认也患有性病,他也完全可以说是杨女士传染给他的,因为人的体质不一样,医学上恐怕很难断定谁首先患有性病。由此可见,这个诊断证明不仅毫无用处,甚至可能对杨女士有害,对方可以说杨女士患病是应为她有外遇。如此一来,杨女士可就被动了。

婚姻案件本来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尤其是有外遇的一方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在离婚案件的深怕中,法官很难采信这方面证据的原因是当事人所提供证据往往都是无效的。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比如开房记录、对方的自认的录音、悔过书等才可以最为认定事实的直接依据。但如果您像杨女士一样掌握了一些证据线索的话,不妨循着这些线索做些深入调查,调查的结果可能会让您拿到对方出轨的真正证据。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

你好,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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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轨了,我想诉讼离婚,出轨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腾讯问卷曾经做了68119人的有效调查,发现60.2%的男人和38.1%的女人曾经出过轨,但男性和女性的出轨对象有着很大的差异。女性出轨主要集中在同事、朋友和同学,还有前男友,陌生人不多,而男性出轨的对象更多的是陌生人。

由此可以看出,女人的本质是因爱而性的,连出轨都是这样:首先是和自己的丈夫闹翻了,伤了感情,再移情别人,继而出轨,而且她们选择的对象都是熟人,因为熟人容易产生感情。

而男人不是这样,男人是随时随地可以出轨,这取决于他什么时候遇到诱惑,而且他们选择的更多是陌生人,不认识的人会有感情吗?不会。

案例指引

最近一年来,我接待过多位当事人,他们都声称有对方出轨的证据,

但是在我们律所团队的证据负责人审查后,只有极少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说不到5%,

因为他们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总是抱有一个主观的心态,这就导致了一个想法:难道这还不明显吗?

常见的无效证据:

1、不完整的录音,也就是只有“动作片”的喘息声,但是没有或者听不清任何姓名等证明身份的信息。

2、自己闺蜜、亲属的证人证言,这种证据的证明力度着实太低,属于间接证据中证明力很低的一类,仅仅只有此种证据是无效的。

3、在他人家中/车上、酒店安装的摄像头收集的视频,侵犯了他人住宅的安宁权,酒店也属于“临时”住宅的一种,所以也不行。但是在自己家中,自己车上的就可以。

4、酒店的开房记录,仅有开房记录,法官作为一个客观中间人,怎么能如此轻易的下结论呢?

5、单张男女搂搂抱抱的照片,这种照片的话需要有多张,证明两人经常有此类行为,才能达到证明力度,一次、二次都不行,因为现在国人也越来越开放,有一些这样的行为也很正常。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婚外情、出轨确实都是非常隐蔽的,这就给当事人收集证据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想证明,有过错方有过错、出轨,这就需要无过错方收集相关证据来举证。要想判定对方出轨,应当这样收集证据。

1、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上“老公”、“老婆”的爱称,即使现在社会已经很开放了,但是在实践中法官会认可此类证据。

2、“保证书”、“悔过书”等,夫妻双方在出轨后,往往会愧疚感,内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我意识情绪,同时也是一种道德情感,充满内疚感往往会及时反省,此时很容易写下保证书,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3、照片、录音录像,朋友圈/私家侦探的拍摄的照片,或者自己家里、车上偷录的视频、音频等。

4、嫖娼事件,嫖娼如果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在警局会留下记录。

5、两人吵架过程中的自认,你可以与他进行一次谈判,把此次谈判录下来,期间的自认也是重要的证据。

6、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值得提醒的是,此类证据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仅有这一种证据,证明力度是不够的。我是一个80后律师,多证法律从业者,司法资格A证、心理咨询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三级安全员,擅长民商事领域,法律咨询请留言。

我是一个80后律师,目前拥有司法资格A证、心理咨询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三级安全员等国家资格证书,擅长婚姻法、民商事领域,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干货,法律咨询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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