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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起诉离婚律师电话咨询

怎么离婚我想离婚,应该怎么做杭州离婚律师来教您

如果您想离婚,您可以选择:

1、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

2、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的解决方式。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明、证据材料等。

杭州离婚律师给您简单说一下起诉离婚的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以及缴纳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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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咨询:从代理案件司法实践评议民法典1073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从代理案件司法实践评议民法典1073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杭州离婚律师童君平最近结案了一起关于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纠纷,从案件代理过程中的实际曲折特作文评析民法典1073条,希望对广大网友予以借鉴学习。

委托人倪女士是名90后,在娱乐场所上班,在上班期间遇到了老板管总,管总出手阔绰,经常来捧倪女士的场,很快与倪女士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双方发生关系后不久倪女士得知自己已经怀孕,准备和管总谈婚论嫁,谁知此时的管总吃完抹嘴,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便告知倪女士自己是有家庭孩子的,与倪女士只是逢场作戏,不可能结婚,倪女士怀的孩子也与其毫无关系,并从此与倪女士断了联系。得知真相的倪女士犹如晴天霹雳,肚子里的孩子像气球越来越大,不久便诞下儿子小倪,倪女士产后为了照顾孩子,也无法工作,母子俩在杭州失去了依靠,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此时的倪女士看清了现实,也埋葬了爱情,委托杭州离婚律师童君平一纸诉状将管总起诉到了法院。童律师代理此案时当时的民法典并未生效施行,根据婚姻法解释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之诉在不同法院诉讼的主体相差较大,一部分法院以非婚生子女本人为原告,以确认的父亲或者母亲为被告。而另一部分法院则是以婚生子女的生母为原告,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为被告处理此类纠纷。

考虑到本案立案时民法典并未生效,并且倪女士与其子现在核心的诉求希望能让管总担负起父亲的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童律师果断以小倪作为原告提起了诉讼,在人民法院漫长的调解过程中,民法典已经生效,待到启动亲子关系鉴定环节,审理法官告知我们本案应以新的民法典为依据进行处理,原告主体应当以小倪的母亲倪女士作为原告,否则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童律师接着提出如果倪女士作为原告,那抚养费的诉请是否一并予以处理呢,审判法官则思索了片刻,如果调解可以,判决结案的话需要另行处理。

听完法官的这番话,童律师咨询一想好家伙民法典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该法条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与婚生子女那是有区别对待了。根据该条款,在存在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情况下,其在该案中并不能一并进行主张相应的抚养费,而是应当另案以子女自身为原告提出抚养费诉讼。非婚生子女要拿到抚养费需要分二步走,进行二次诉讼才能实现。而后半句成年子女提起确认亲子关系诉讼之后往往也不会提出抚养费了,根据目前司法实践观点,成年后对此前的抚养费诉讼多半法院也不会支持。

专业婚姻律师童君平认为,对于1073条仅对亲子关系异议诉讼进行了诉讼主体的规定,而对其抚养费并未一并解决增添了当事人的诉累,其实完全可以加上一条“亲子关系确认存在的,请求抚养费的参照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规定(也就是民法典1085条)”。因为亲子关系诉讼大多是弱势的女性方既要照顾孩子,又要进行繁琐的司法诉讼,特别是在目前人民法院案件量大审理期限较长的环境下,该条款对于被抛弃的女性和孩子确实很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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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离婚律师有很多,同一个离婚案件,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杭州李晓娟律师在这里讲一下,作为当事人找离婚律师,需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

想找合适的离婚律师,您应该做这些:

1、看离婚律师回复过的咨询

很多离婚律师都会在网站上回复咨询,一个律师是否认真对待法律咨询,也是判断他/她是否靠谱的衡量标准之一。如果这个律师回复的咨询都是各种宣传自己的专业性、打广告,并没有实质回复当事人的问题时,那就需要再考量一下这个律师。

2、看这个律师有关离婚案件的专栏、文章、成功案例

通过律师写的离婚相关的文章专栏以及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这个律师对离婚案件是否有自己的个人见解、是否对离婚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是否对婚姻领域有比较深的造诣。

3、了解律师承办过的案件

可以通过律师承办过的案件,看这个律师是不是离婚专业领域的,承办了多少同类离婚案件,承办的离婚案件的胜诉率大概多少,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多少利益,减少了多少损失等。

4、听取律师对离婚案件的意见

在委托之前,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系律师,通过简单的交谈听取律师对离婚案件的意见,看律师是否能初步判断离婚案件的难以程度,难点及对策等,可以大致判断该离婚律师是否靠谱。

综合接待过的婚姻案件,李晓娟律师建议一下事情,当事人要谨慎对待:

1、只凭人际关系请律师。

律师可以由熟人、朋友介绍,但作为当事人,您应该关注这个律师的学识、能力、经验、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所以您一定要自己对此进行考察、判断,不能因为人情的原因将就,结果往往不仅浪费了律师的时间,还因为纠纷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损失惨重。

2、哪个律师收费低我委托哪位律师。

不同律师事务所,甚至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不能只因价格低去委托一个律师,在某种程度上讲,您降低付费标准,律师也有可能用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的方法来应对。

3、拍胸脯承诺办案结果的律师请不得。

有些当事人会要求离婚律师作出某些承诺,有些离婚律师为了能够拿到案件,说得天花乱坠,承诺满天飞,但是到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律师可以承诺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但对办案结果,敢给你打包票的,可能不是律师,是“法师”,“法师”才能口若悬河,忽悠当事人去保证、承诺结果。

而律师只能本着案件的客观事实与证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殊不知,不轻率向当事人承诺办案结果的律师,其实是一名对当事人负责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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