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

法院律师起诉离婚流程及费用

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自己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中的一般流程是什么?需要经过多长时间?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起诉和受理

1、选择起诉的法院

想要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离婚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对于夫妻异地或一方不在住所地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有不同。

比如:夫妻一方不在住所地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案件根据情况不同,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同,之前的文章详细讲解过,2、书写起诉状

起诉离婚时,提起离婚的一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被告身份信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材料。

3、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离婚诉讼的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缴费后,只需要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就可以了。

二、法院审理

1、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在实践中,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又不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应准予离婚理由,法院对于原告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请求,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判离,而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原告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2、法定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导致感情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法院才能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如何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很难直接判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对于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时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第一次起诉时一样。

另外,在司法实务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后,会向双方送达离婚判决书。双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五天天后,如果均未提起上诉,离婚判决书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说法:

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不需要用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需要配合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如果法院不主动出具生效证明,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便。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诉讼离婚的步骤、流程,全总结出来了

大部分夫妻好聚好散,就会选择协议离婚。

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没有办法好聚好散,就会选择诉讼离婚。

那么,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重点又要注意什么呢?

一、确定诉讼主体、起诉时间

夫妻任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要注意以下时间点: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

4、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确定受诉法院

1、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5、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

向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撰写、提交民事起诉状、材料

民事起诉状,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

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

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

四、立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法院接收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的,将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尽快化解矛盾。

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予以立案。

五、审理阶段

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也应提交书面意见。

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

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六、判执阶段

1、原告撤诉

2、达成调解

3、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申请离婚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要求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离婚诉讼程序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三、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在起诉时交纳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每起离婚案的诉讼费需要支付50元至300元。对于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么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