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法和流程是什么?
自己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中的一般流程是什么?需要经过多长时间?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起诉和受理
1、选择起诉的法院
想要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离婚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对于夫妻异地或一方不在住所地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有不同。
比如:夫妻一方不在住所地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案件根据情况不同,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同,之前的文章详细讲解过,2、书写起诉状
起诉离婚时,提起离婚的一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被告身份信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材料。
3、诉讼费用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离婚诉讼的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所以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缴费后,只需要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就可以了。
二、法院审理
1、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在实践中,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又不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应准予离婚理由,法院对于原告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请求,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判离,而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原告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2、法定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导致感情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法院才能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如何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很难直接判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对于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时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第一次起诉时一样。
另外,在司法实务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后,会向双方送达离婚判决书。双方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五天天后,如果均未提起上诉,离婚判决书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说法:
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不需要用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需要配合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如果法院不主动出具生效证明,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便。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诉讼离婚的步骤、流程,全总结出来了
大部分夫妻好聚好散,就会选择协议离婚。
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没有办法好聚好散,就会选择诉讼离婚。
那么,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重点又要注意什么呢?
一、确定诉讼主体、起诉时间
夫妻任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要注意以下时间点: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
4、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确定受诉法院
1、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5、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
向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撰写、提交民事起诉状、材料
民事起诉状,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
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
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
四、立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法院接收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的,将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尽快化解矛盾。
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予以立案。
五、审理阶段
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也应提交书面意见。
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
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六、判执阶段
1、原告撤诉
2、达成调解
3、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以及费用是怎样?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
申请离婚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要求确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登记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离婚诉讼程序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三、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在起诉时交纳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每起离婚案的诉讼费需要支付50元至300元。对于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么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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