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

安国市厉害的起诉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最佳排名,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律师最佳排名,夫妻一起债款事例案情介绍:李某(男),搭乘谢某(男)的卡车(谢某是车主,且该车是用来营运的),行进中因谢某操作不小心,致使卡车发生侧翻,将李某甩出车外,并被该车碾压致死,司机谢某也当场逝世,交警部门

夫妻一起债款事例

案情介绍:李某(男),搭乘谢某(男)的卡车(谢某是车主,且该车是用来营运的),行进中因谢某操作不小心,致使卡车发生侧翻,将李某甩出车外,并被该车碾压致死,司机谢某也当场逝世,交警部门确认司机谢某承当事端的悉数职责,李某无职责。李某的爱人作为补偿权力人以原告身份申述司机、车主谢某的爱人,要求承当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职责。

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各不相谋。原告以为,谢某与被告是夫妻联系,该卡车是谢某用于营运来保持家庭生活的,且所得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和开支,因该车发生的交通事端所发生的债款,应该是夫妻一起债款,应该由两边一起归还。被告以为,自己虽与死者谢某是夫妻联系,可是谢某发生交通事端致李某逝世发生了侵权之债应该归于谢某个人的债款,自己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律师分析】

笔者以为,本案涉及到三个法令联系。榜首,侵权危害补偿是否归于债的领域。第二,侵权之债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第三,本案列谢某的爱人为被告是否适格。

一、侵权危害补偿是否归于债的领域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则:债是依照合同的约好或许依照法令的规则,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力职责联系。债具有其本身的要素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1、债的主体便是债的当事人,即债款人和债款人,他们彼此敌对、彼此依存。2、债的客体也便是债的标的,是指债款人根据当事人约好或许法令规则应为或许不应为的特定行为,统称为给付。债的标的也就四给付应该合法、确认和适格。也便是要不违背仁慈习俗和公共秩序,要债款实行能够确认,要使事物的性质合适作为债的标的,包含:交给资产、付出金钱、搬运权力、供给劳务或服务、交给作业效果以及不作为。3、债的内容便是主体之间的权力职责联系即债款、债款。债款便是享有恳求别人为必定行为的权力,债款是指依照当事人约好或许法令规则应该为特定行为的职责。侵权危害补偿有补偿权力人和补偿职责人,也便是债的债款人和债款人。具有根据法令规则应该为的行为即付出金钱。在补偿权力职责人之间还有必定的权力职责联系,即受害人的危害补偿权力和侵害人的危害补偿职责。因而从概念和内在上侵权危害与债的概念和内在相符。

从债的发生原因来看传统的债包含侵权行为,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联系发生的法令现实。一是合同(法令行为),称之为意定之债,一是法令规则(法令规则)称之为法定之债。首要包含:合同、单独许诺、侵权行为、无因办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比方缔约过错等)。侵权行为之债,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令规则发生,以危害补偿为首要内容。所以侵权危害补偿归于债的领域。

二、侵权之债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

夫妻一起债款是指为满意夫妻一起生活需求所负的债款。首要是根据夫妻一起生活需求,以及对一起产业的办理、运用、收益和处置而发生的债款。1980年婚姻法规则”“离婚时,原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以一起产业归还”。按此规则,原夫妻一起债款仅限于因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因夫妻一方侵权所发生的侵权之债不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为习惯司法实践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扩展了夫妻一起债款的规模,明确规则夫妻一起债款包含:1、抚育子女、奉养白叟所负的债款;2、置办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款;3、夫妻一方或两边或子女或白叟医治疾病所负的债款;4、夫妻两边一起从事个体运营,对别人所负的债款;5、婚前一方告贷置办的房子等资产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的,为置办资产告贷所负的债款;6、夫妻两边或一方因承继获得的产业属夫妻一起产业,一起因承继所分得债款也属一起债款。可见,该司法解释尽管扩展了夫妻一起债款的规模,但仍不包含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2001《婚姻法》: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仍将夫妻一起债款约束在“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的规模。侵权之债是夫妻一方侵权行为引起的,明显不归于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该案有一点需求阐明,原告主张中,卡车是谢某为家庭而用于运营的东西,其收益也用于家庭一起生活,有为一起生活运用的景象,因而应将此债款确以为夫妻一起债款。笔者以为,即便该车是营运车辆,也不能因而把谢某驾驭卡车的差错发生的侵权之债确以为一起债款,只能将该车在营运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油费、修理费、其他规费等列为一起债款。也便是说,一起产业的运用过程中,只能将其日常的、合理的、合法的费用列为一起债款,而不能将一起产业作违法犯罪运用或运用中因成心或过错侵权发生的债款确以为一起债款。本案中,假如司机谢某没有逝世的话,他交通肇事致一人逝世且负事端的悉数职责,那么谢某肯定是触犯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需求判处刑罚。此刻谢某由于交通肇事的补偿便是由于犯罪行为的顺便补偿了,因而让妻子为老公的犯罪行为来补偿也是于法无据的。所以侵权之债不归于夫妻一起债款。

三、本案列谢某的爱人为被告是否适格

已然侵权之债不归于原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受害人以婚姻法关于夫妻一起债款的规则为根据,要求侵权行为人的爱人承当代替职责,就失去了得到支撑的根底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受诉法院假如仍根据夫妻一起债款的法令规则和法理,判令侵权行为人的爱人即被告何某承当连带性的代替职责,是不适当的。由于在这种情况下,以何某为爱人身份来承当连带职责,其不能成为适格被告。笔者以为,关于原告以谢某之妻为被告,一般不要容易采纳裁决驳回申述或许判定驳回诉讼恳求的做法。应将谢某的其他榜首次序承继人即爸爸妈妈、子女列为一起被告,若其爸爸妈妈、子女均表明抛弃承继,本案便以谢某的爱人为一起被告。依照生活经验,作为现已成年的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侵权行为人,生前一般会有一些归于其个人的产业,一起也会有与爱人一起生活期间所构成的夫妻一起产业,其所留传的这些产业,一般是在爱人掌管之下。根据这一现实,受诉法院能够以为何某对侵权行为人张某留传产业的掌管是一种权力,根据权力与职责相一致准则,判令由该爱人即被告何某承当代替职责,确认其用掌管的侵权行为人的个人产业和夫妻一起产业中归于其自己的那一部分产业来清偿侵权行为人所留传的侵权之债。这样做,既给予了受害人以司法救助,又没有危害侵权行为人遗属的利益,表现了公平缓正义。

离婚律师最佳排名:有任何关于离婚方面婚姻方面,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离婚房产分割,债券分割,单方面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离婚后彩礼问题,单方面出轨,处理家暴离婚等问题都可以咨询

以上文章来源网络,侵权必删除

湖南有哪些厉害的离婚律师

你好,你好,很多湖南的朋友想离婚了,都会打算请一名专业婚姻律师帮助自己争取利益。但是由于没接触过律师,也不到哪些律所靠谱,作为专业律师推荐官,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讲一下。

湖南比较擅长离婚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有:

锐和、盈科、

惠兴邦

、光韵、天地人、芙蓉、

、京中伦文德...

虽然这些律所还不错,但也不是你随便在这些律所里找个律师,就可以安心了。每家律所里面都是有很多律师的,每位律师办案经验、风格、态度、能力都不一样,有好的有差的,建议你认真筛选后再委托。

对此我的建议是着重筛选律师的办案态度(也就是责任心)和案例经验。责任心是放在首位的,一位律师即使专业能力再强一旦不用心,也会忽略很多细节和证据,给案件造成很多劣势。所以我们一定要选择认真分析案件,将案件的优势劣势都认真为我们分析的律师。这些律师在后续也会保持良好的态度,及时与我们沟通案件。

其次就是如果案件简单就请年轻律师,案件涉及财产多就一定要选择律师执业时间在5年以上的,了解他们有没有相关案例经验,这类律师很多情况都见过,处理其财产、抚养权、抚养费纠纷等会更得心应手。

总之找律师要注意挺多的,

近期需要专业离婚律师代理案件的朋友,这边有很多口碑、胜率、专业度都不错的律师,可以为你推荐本地的靠谱律师

公仁婚姻家事团队-赣州离婚纠纷律师-赣州彩礼返还婚姻家事律师-南康瑞金赣县信丰大余上犹崇义安远龙南定南全南兴国宁都于都会昌寻乌石城赣州婚姻离婚律师

案件来源

审理法院: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21)津03民终2549号

案由: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裁判日期:

2021年4月20日

案情简介:

小美和小强结婚后于2014年2月12日签订一份以小强为甲方,小美为乙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

公证内容为:

1.甲乙双方自愿约定该房产(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韵路1078号红树湾花园8-1101)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占有的份额为50%。

2.为了明确上述出资比例,上述房产首付款中陆万元由乙方父母出资,剩余的房款及税费等费用均为甲方及其父母支付。

3.述房产的剩余房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偿还。

4.甲乙双方自愿确定在银行贷款还清之前,只在甲乙双方内部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抗银行抵押权的效力,且不能对抗房屋产权部门的登记效力。

到了2019年8月6日,小美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但对公证的房产没有做分割。

现在小强起诉小美,要求撤销这份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理由是:小美承诺要长久陪伴,婚姻幸福生活,现在小美却已经起诉离婚,所以应当予以撤销。而且,小美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没告知自己,自己2015年才知道,这构成欺诈。

那小强的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一审法院认为

最后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存在可被撤销的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诉讼中,小强认可案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签订当时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但主张小美患有传染性疾病,婚前并未告知,婚后直至2015年小强方才知晓,认为小美构成欺诈。小美对小强主张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小强就其所述事项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一审法院不予确认,且小强所述事项并非针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所为,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考量因素。

小强另主张与小美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希望双方婚后能够长久陪伴、婚姻生活幸福,现双方已经离婚,小强目的已经不能实现,故案涉协议应予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可分为附条件生效的法律行为和附条件解除的法律行为。

本案中,小强认为《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签订附有条件,即:小美承诺“长久陪伴、婚姻生活幸福”,该条件是否成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否撤销的前提条件。法理通说认为,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通过受损害方的单方撤销行为即可使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法律行为效力归于消灭。为了减少相对方权利义务长时间陷入不确定状态而处于不利地位,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在除斥期间内进行,也因形成权的这一特性,法律规定形成权上不得再附加行使条件。

现小强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所附条件不成就要求撤销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一审法院驳回了小强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小强不服,提起上诉。

但最后二审法院认为小强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涉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存在可被撤销的情形,一审法院据此所作认定并不不当。小强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赣州离婚律师南康离婚律师瑞金离婚律师赣县离婚律师信丰离婚律师大余离婚律师上犹离婚律师崇义离婚律师安远婚律师龙南离婚律师定南离婚律师全南离婚律师兴国离婚律师宁都离婚律师于都离婚律师会昌离婚律师寻乌离婚律师石城离婚律师)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专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十年,承办本领域范围内案件和项目800余宗,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出色的调解技能。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