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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起诉离婚律师咨询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哪家好呀

很多遇到离婚纠纷的容易犯的一个通病是,会在网上多处咨询,然后依据免费得来的答案,作出评估,就自行去法院了。最后结局可想而知。

但忽略了一个问题,免费咨询的答案不可能是全面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如果律师每天都做免费解答,则律师连生存问题也解决不了。

另外,律师的水平也有差异,不同人给出的答案也会有差异。依据并不正确,并不全面的解答,当事人如何能全面地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我也遇到过离婚纠纷的事情,也尝试过离婚律师咨询免费这样不花钱就能办大事的方法。当时也网上找了很多律师帮咨询,还是深有体会的。因为免费,很多律师不会真的去研究你的案子,随口给个意见,问到最后自己都感觉有点害怕了,这个大的纠纷,就随随便便奔着别人一句不负责的话去了,真的照做了,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还是花了几百元找的专业律师咨询的,把资料发过去,然后列出自己关心的问题,因为是等价交换,所以,我也尽可能的把不清楚的点和风险都问了一遍。因为是付费咨询,对提供咨询的律师是有责任约束的,自然他们也会重视给出的建议。从一开始找免费咨询,到后面委托付费咨询,感觉大部分免费咨询质量都很低,付费咨询恰恰相反,而且很有耐心,考虑很全面,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沈靖志律师,都是离婚律师里面做的比较好的。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哪个好

《民法典》增加了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无过错方来说无疑是福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后,各地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贯彻实施“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们不得而知,但最起码出轨、家暴等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少分财产或者净身出户,将由以前的无法可依变为有法可依。

离婚纠纷看似简单,其实在感情破裂、财产属性以及分割比例上还是有很多争议,不同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认定意见。

作为婚姻律师,不仅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还需要不断积累实务经验,解决离婚纠纷的疑难复杂问题。这类纠纷,听说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丁长桂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婚姻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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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境)婚姻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跨国婚姻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护照等,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一般需要在其所在国家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结婚注册证书;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国外,因特殊情况无法回国亲自参加诉讼的,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这些书面材料包括

授权委托书

、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离婚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或

律师证

(律师代理的)可代表委托人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法律诉讼文书。

(4)如果外国当事人作为原告,应当将

起诉书

进行公证和认证后,交给委托的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外国当事人作为被告,应当提供离婚声明书,表明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意见,由其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提交法院。

2.特别提示

(1)在涉外离婚中,如果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最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我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原因在于,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不承认协议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国内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由于各个国家的法院包括中国法院,一般只处理位于本国的房产纠纷,在许多涉外婚姻中,夫妻双方在国外购置了房产,离婚时如果对于国外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双方需要在房产所在的国家再次起诉,要适用房产所在国的法律,此时往往需要国外法院首先承认双方在中国的离婚判决书。

(2)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尤其是许多艺人,往往在加入外国国籍后,选择在国内发展,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国外离婚的,最好及时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否则,可能无法处理国内的离婚房产纠纷或者在国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3)离婚案件虽然聘请了律师或者

诉讼代理人

,但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亲自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转自:仙人球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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