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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区起诉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宁波离婚律师免费咨询】离婚调解书丢了怎么办

很多离婚的夫妇因为各种原因争执不下,故此会闹到法院,如果要起诉离婚,法院会给他们一定的时间来调整,让双方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法院给与的离婚调解书遗失了怎么办?离婚调解书丢失会有哪些不好的影响?下面宁波离婚律师助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心中的疑惑。

一、离婚调解书弄丢了怎么办?

法庭审理的每一案件,都要保留卷宗档案。如有遗失,可到原法院按照相关程序补办。其具体步骤是:

1、夫妻一方为法院调解离婚时,由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遗失,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到法院调解离婚案件。

2、出示身份证,提供案件号,至少提供调解离婚年度,向工作人员申请复印调解书,

3、复印完成后请加盖档案室印章。

离婚调解书送达后,建议妥善保管,如果离婚调解书丢失或被损坏,可去开具离婚调解书的地点询问能否补写。按照相关步骤对有关单位进行申请,进行补办,避免影响自身权益。

丢了离婚调解书会怎么样?可去哪里补办呢?

二、离婚的调解方法是什么?

1、批评教育法。法庭审理过程中,无论任何阶段,都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找出双方的矛盾,适时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须按程序进行。

2、缓解矛盾的方法。有些离婚者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双方的矛盾由来已久,积怨甚深,此时对双方的矛盾采取缓和方法,多给双方时间,说不定会得到很好的结果。应用这一方法需要试验者有足够的耐心,不能急躁。

3、心理疏导法。有时候,离婚双方对对方都有怨言,双方又都不愿意坦率地说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就把双方分开来做各自的工作,弄清楚彼此的怨言到底在哪里,要对方怎么做才肯让步,然后再由法庭审理人员说了算,这样,法庭审理人员就主要起到桥梁作用。

4、合力式调解。利用双方父母、子女等的力量,在离婚案件中对双方进行劝导,使其处于爱人编织的情网中,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年轻的当事人。

三、调解离婚的意义。

1、有利有弊,好率。离婚案件中起诉到法院的双方当事人,不一定是感情确已破裂。有些本来双方的感情基础较好,有了和好的可能;有些会考虑到孩子、父母以及所爱的人,继续维持婚姻;有些提出离婚,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教育一下,让对方改正错误;还有一些甚至只是为了赌气而提出诉讼。

2、有助于避免矛盾激化,使离婚过程顺利进行。由于当事人的离婚远远超过了婚姻关系本身,它更多地涉及到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对调解技巧的正确运用,可以更好地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面对这些问题,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达成一份离婚协议,防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使双方失去协商的基础。

3、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创伤要尽量减少。离婚无疑会给子女带来生活上的不便和精神上的痛苦。这种物质和精神上的打击,对儿童(特别是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履行应尽义务(尤其是未获赡养人一方的赡养)时尤其如此,如不支付赡养费用。有些案件在判决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甚至要求子女与另一方继绝父(母)子代有联系,并且拒绝对方探望,这必然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上述是关于离婚调解书遗失如何处理的相关介绍,对于这一点,如果有不理解的地方,建议大家要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宁波离婚时共有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宁波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是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房产分割的方式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折价变卖,对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律师免费咨询】宁波离婚时共有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照顾无过错方。(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夫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婚姻律师咨询】打离婚官司多少钱,宁波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离婚有时简单,有时复杂,简单是因为双方能心平气和的协商,就财产和抚养权等各种事项处理的很好,和平离婚。而复杂则是走上了诉讼的地步。这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需要相关的专业律师介入。宁波律师事务所,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宁波离婚如何收费呢?

为了不让一些人因为对法律条文的不熟悉,浪费金钱,下面宁波离婚律师助理小编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都是关于宁波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的,希望能给更多人起到参考的作用:

一、宁波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3、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4、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5、对于涉及财产的债权债务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6、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债权债务问题的纠纷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的话,其实还可以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目前来说,律师收费已经放开了,主要由市场定价,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债权债务律师收费的情况其实在不同的地区差别是比较大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这是由于当地的物价和生活水平来决定的,而且不同律师的收费也是不同的。

宁波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二、收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诉讼费计算器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总之,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以上就是阿拉大状小编带来的宁波离婚律师怎么收费。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阿拉大状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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