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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起诉离婚律师找谁

上海优秀律师推荐,专业刑事债务离婚律师

在上海找律师,其实和医生是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只有找到擅长自己案件类型的律师才是合适的律师。与其说是找好的律师事务所,不如说找好律师;其说找好的律师,倒不如说是找合适自己案件的律师

下面就介绍在找律师时应注意的几点:

1.曝光率

首先可以查阅一下当地律协的官网,看委托的律所是否在律师协会中,一般正规的律所都是律师协会会员单位,有一定规模,相对比较正规

2.过往案例

还可以查询公开的裁判文书,看看律师专业是否对口,同类案件经验有多少,胜诉的比率是多少。有一些案件不一定能查到,这里做一个参考就行了

3.当面咨询

如果要委托律师,一定要选择当面咨询,并且一定要把咨询地点选择在律师事务所

4.咨询技巧

当事人见了律师,把自己遇到的纠纷介绍一下,一定要说实话,不可讳疾忌医,如果觉得有些事在委托之前不方便透露,就直接说不方便说,千万别虚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相,这对于律师做判断有很大的误导。

打包票的律师一定要警惕,有的律师声称认识某某某,只要花点钱打点一下就行,遇到这样的律师你可能已经被忽悠了,靠谱的律师不轻易承诺,承诺的依据永远是法律条款。

5.不要图便宜

便宜的律师甚至会直接跟你承诺打不赢官司不要钱,他很有可能把你当成练级的小白鼠,法院门口那些支地摊的“黑律所”就不要考虑了

6.不要轻信熟人

曾经我们有个委托人托熟人找了个所谓律师,不但收费很高,还不办事,所有事情都自己跑,最后一查那人居然不是律师!其实找律师并不需要托熟人找关系,律师的好坏还是要靠自己判断。

7.签约要注意

确定委托关系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代理协议!代理费一定要交给律师事务所!并且一定要开发票!律师是不能够私自接业务的,律师私自接业务会收到惩罚的,后果很严重

8.律师费怎么收?

某些律师漫天要价、遇到有钱的就会狠赚一笔。其实律师收费都是有严格标准的,各项服务都有收费依据

如果最近需要上海的专业律师,这边整理了上海许多的律师资源,可以为大家进行推荐

黄浦区、卢湾区、金山区、徐汇区

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

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

嘉定区、浦东新区、松江区、青浦区

南汇区、奉贤区、崇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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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电话哪家好

这部分费用尽量不要省,既然选择了诉讼,就要尽量把诉讼做的更好一点,不留遗憾。你要找一个在处理合同纠纷方便比较专业的律师,哪怕花一点钱让他给你指导(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围绕你的请求请求开展证据收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这里有个筛选的过程,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你有利的证据来。不要将不利于你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组织证据这个环节很重要,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不管你是什么案件,一定要重视证据分析,不要盲目提交。

关于律师费,具体看合同纠纷的标的、案情复杂程度、办理难易程度等而定。但是我们从内行人的角度有几点需要提醒大家。

上海这边我听说过几个大牛级合同纠纷律师处理合同纠纷比较专业。有的看起来高大上,但是花在案件研究上的时间比较少;有的虽然办公环境不是那么高大上,但潜心研究案件,风格不一样,就看你喜欢什么风格的吧。建议你一定要选低调务实风格的,这一点可以从他的网络活动上看出来,比如他发布的专业研究文章、朋友圈活动、网上的评价等等。像上海地徐宝同律师团队、北京的韩常荣律师团队,在这方面算是做到比较好的。

离婚纠纷怎么举证上海崇明法院这个指南告诉您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感情破裂,当事人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为方便当事人准备离婚诉讼材料,经崇明法院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指南(2021版本)——离婚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一、关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一)提交记载夫、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等;

(二)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明资料等;

(三)在境外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应经过法定的公证、认证程序。

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一)一方重婚的,可提交该人因重婚罪被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可提交相关的证据;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提交法医鉴定、病历、报案证明、公安机关询问调查资料、身体受伤的照片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提交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可提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法律文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提交相关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也可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需提交的材料

(一)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证据,可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二)对抚养子女较为有利证据,可提供工资证明、社保证明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以及房产证等;

(三)健康的身体对直接抚养子女有一定影响,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一般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可提供相关患病证明等;

(四)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方面的其他证据。

四、证明婚前财产的材料

(一)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

(二)在结婚登记前父母等亲属的赠与;

(三)其他应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五、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材料

(一)共同财产为房产的,可提交不动产登记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二)共同财产为车辆的,可提交机动车注册证书、行驶证等;

(三)共同财产为存款、股票的,可提交存折、银行卡、股东证、资金账号、券商开户资料等;

(四)共同财产为股权的,可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股东证、出资证明书等;

(五)主张一方有债权的,可提交相应的债权凭证;

(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证据。

六、证明签订相关财产协议的材料

如夫妻双方有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协议书等证据。

七、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所负的债务,可提供有夫妻共同签名的合同;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提供一方所欠债务及该笔款项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证明。

注意:同一原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后,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本院可予受理,但需提供新情况、新理由的相关证据。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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