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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离婚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哪些时间限制

(1)普通审判时限: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后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副本送达被告后,被告的答复期限为15天;被告答辩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书后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原告。法院应在开庭前3天通知所有应诉人员;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上诉的期限为收到判决后15天。二审期限参照一审规定。

(二)其他期限问题:申请回避的,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公告用于送达的,60日后视为送达。离婚诉讼前采取财产保全的,15日内不起诉,财产保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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