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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决定离婚后的户口呢?

  如果法院决定离婚呢?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索赔、分居、合并、失踪、恢复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发生变化时,户主或其本人应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夫妇离婚后,他们的户口一般可以转移。离婚户口怎么办?接下来,找到法网小编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法院判处离婚账户

  如果法院已经裁定离婚,户籍可以依法注销。如果对方没有给你户口簿,你可以去户口簿登记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仍然拒绝。派出所可以把户口簿直接交给你,然后在户口簿的底部注明。公安部有特别规定。

  二、法院裁定离婚后,女方未动的户口如何处理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问题,男女双方通常会进行协商。如果谈判不好,那就另当别论了。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家庭分割或转移手续。当地派出所应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以及分居和成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当事人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劝说无效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判决书、调解书办理分家或过户手续,并在户口簿上注明分家日期和理由。”男子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行转账。

  三、离婚妇女账户答案

  网民提问:

  法院决定离婚后,如何处理女方的家庭?

  律师回答道:

  由于不同地区的户籍差异政策,离婚后双方的户口登记没有准确、详细的规定。有关各方应设法将自己的情况与当地的户口登记相结合政策。

  换句话说,原则上,离婚后,双方的账簿会有很多不便,双方都有权选择分割账户或将其移出。然而,这一权利不是通过个人意愿转让的,必须符合移民所在地的居住登记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迁出其居住地管辖范围的,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登记,并取得迁出证明。公民从农村迁居到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迁入许可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移到边境地区,必须经他们通常居住的县、市、市辖区的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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