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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律师事务所(南京高的律师事务所)

婚内财产约定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婚内财产约定

律师见证重在过程,见证的规范操作体现于各个环节和程序,不仅仅是一听、二看、三通过的简单事情。律师所接受见证委托或申请后,应指派两名律师勤勉尽责地进行见证工作,应避免一人说不清的情况发生,并*大化降低见证风险!。

律师见证是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且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本所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律师见证的两个目的: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从见证的目的来看,律师的见证活动应体现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基本原则;但从其法律属性上看,律师的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与公证的证明力截然不同;但实践中,当事人的预期心理往往与实际结果之间有很大差距;律师...

律师见证的两个目的: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从见证的目的来看,律师的见证活动应体现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基本原则;但从其法律属性上看,律师的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与公证的证明力截然不同;但实践中,当事人的预期心理往往与实际结果之间有很大差距;律师见证表面上看似简单,却有相当的风险!律师见证究竟是见证什么?如合同见证,有的就仅见证双方是当着律师的面签订合同的,仅是双方签字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见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另外,见证律师应为一人还是两人?见证实践中有的常为一人,一人谈话记录,一人调查核实,一人制作文书,一人签名审核,一人进行见证,这种“一条龙”式的个人见证现象比比皆是,见证结论也只是对一个签字行为的真实性见证而已,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见证常被忽视。

公证处公证

如此,律师见证对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当事人只要加盖了公章,要想否认真实意思表示的举证难度也很大,也极易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甚至个别律师未尽勤勉尽责,谨慎审查义务,甚至利用法律专业优势规避应尽执业责任和义务;也有个别的执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者与当事人一方恶意串通,以欺诈手段谋取见证不当利益,甚至诈骗另一方的见证费和定金等财物,这种现象往往被指称是以法律的名义行骗,也使律师的整体形象蒙羞。

律师见证是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且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本所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事务所(起名)为律师事务所起名

真诚律师事务所

鼎言律师事务所金正律师事务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九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建兴律师事务所

礴海律师事务所

正扬可以吗?意思是扬正气之风,为百姓伸张正义!考虑一下。。。。。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我也没什么高见,听说过潍坊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叫“求是和信”我觉得很难再取出比这好的名字了。上面的金正还可以。

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

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个人律师事务所三者有什么区?国家出资设立的

可以参照司法部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保障合伙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具体的规定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然后可以看到完整的规定。

第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第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这个就是公有制性质的问题啊

第十条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第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可以参照司法部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保障合伙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第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第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接受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第六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3名以上合伙人;(四)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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