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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律师事务所(萍乡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什么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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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设计

LOGO设计说明:首先,应该先从设计标志的设计思路说起;其次,从标志所象征的意义入手;再次,对图案的描述;*后,要说明该标志及其机构的文化是否吻合。标志设计说明:一、设计定位1、视觉效果:科技、绿色环保、追求、稳定、形象。2、设计语汇:科技化、国际化、图文化、装饰性。二、设计主题:“高科技、绿色自然”三、构成诠释:1、标志以科技为概念,以绿色为基础,以联想为依据,以充分展示“捷盛化工”以"科技绿色服务生活"的理念。2、本标志构成中以圆,五边形基本要素,易联想到分子、原子的结构构成,符合企业的行业特征;五角形内是“J”的变形为一只向上的飞鸟。以此昭示企业的文化与事...

2、设计语汇:科技化、国际化、图文化、装饰性。二、设计主题:“高科技、绿色自然”三、构成诠释:1、标志以科技为概念,以绿色为基础,以联想为依据,以充分展示“捷盛化工”以"科技绿色服务生活"的理念。

5、该标志图文化,不仅是当国际设计艺术风格,亦是当代企业的时代风范展示,以简捷明快的图形化语言与社会大众沟通,使企业信息得以快速传递,并形成品牌信息文化的沉淀。平面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1)摘述选址报告、用地范围及对外协议(如征地的初步协议书)等以及设计任务书中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2)设计采用的指标和标准;(3)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规划许可条件、红线及用地范围、建筑物高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系数、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要求。

4.竖向设计(1)说明决定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管道标高、工艺要求、运输要求、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地式),地表雨水排除方式,如采用明沟系统,应说明排放地点和形式、高程等情况。

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周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供应情况、与当地能源、水电、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的相互关系;(2)概述场地地形起伏,丘川、塘等状况(位置、流向、水深、*高*低标高、总坡向、*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3)描述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地下)以及大树、文物古迹等的情况和设施;(4)与总平面有关的因素如地震、植被覆盖、汇水面积、小气候影响、洪水位等的择要说明。

2、本标志构成中以圆,五边形基本要素,易联想到分子、原子的结构构成,符合企业的行业特征;五角形内是“J”的变形为一只向上的飞鸟。以此昭示企业的文化与事业发展,可谓:形神合一,无往不利。3、本标志以绿、天蓝、橙为主色。

3.总平面布置(1)说明根据地形、地质、朝向、风向、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等因素进行布置,满足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合理;(2)说明功能分区,近远期结合发展用地、人车线路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的布置、停车数确定的原则、人防设置、消防环路和登高场地;(3)说明街景空间组织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关系;(4)说明环境设计关系。

我们所的所标是一排五颗抽象的水杉树,和一道路的剪影。我当时对这一设计理念的说明是:“水杉树是**市树,此水杉树代表律所注册地**市;五棵树代表**所的五位创始人;绿色寓意平和、协调、充满活力;五树一排展现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同时也寓意着全体**律师齐心协力、共同奋进、开创美好未来的决心和信心。”仅供参考。

LOGO设计说明:首先,应该先从设计标志的设计思路说起;其次,从标志所象征的意义入手;再次,对图案的描述;*后,要说明该标志及其机构的文化是否吻合。标志设计说明:一、设计定位1、视觉效果:科技、绿色环保、追求、稳定、形象。

5.交通组织(1)说明人流和车流、货流、主要出入口的布置;(2)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次干道的路面宽度、标准横断面形式、路面结构、转弯半径、*大纵坡以及桥涵洞。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外圆结构用绿色,代表自然、健康、稳重;五边形用红黄渐变,象征太阳的光芒,代表希望、活力、力量、团结;变形的“J”用天蓝色,代表科技、发展、进取。4、本标志可延伸性理解度很广,是一个易辩,易读、易记的良好代言形象。

什么是律师事务所?什么是律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

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目前有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九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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