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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起诉费用多少

经济纠纷起诉费用多少,以案释法丨欠债无理,讨债有“罪”?

日常生活中,债权人讨债经常会遇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困境,这时一些“聪明”的债权人便另辟蹊径,将讨债对象扩大到债务人的朋友甚至是家人,对这些无辜被牵连的人来说,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案情简介

张某认为陈某欠其钱款,打电话一直拒接,张某便把陈某的朋友李某叫来,要求李某打电话把陈某叫来,但是,陈某迟迟未出现,张某为泄愤,竟持玻璃壶朝李某头部砸去,致李某轻微伤。后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其实,除了上述行为外,一些债主不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便有可能脑子一热,使用过激或者违法手段,“逼”欠债者还钱,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将其关在“小黑屋”里面。债权人可能想的是吓唬吓唬债务人,殊不知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抢走债务人一些值钱的物品用来折抵债务,实际上这类看似简单的行为却会涉嫌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比如:捆绑、殴打债务人等等,暴力对待债务人的讨债行为中较为常见的便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债务人家里静坐从而给债务人心里带来一定的压迫,让周围邻居知道债务人欠债的事实进而影响其声誉也是讨债中较为常见的手法。实际上,每个人的住宅安宁受法律保护。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应坚持合理合法、互相礼让原则协商处理,或通过正规渠道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采取极端手段容易触犯法律,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谓是 “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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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明检察

经济纠纷起诉费用多少,遇到欠钱不还,别想着去报警!不仅没用,还会错失打赢官司的机会

欠钱不还,大多属于民事纠纷,属民间借贷或买卖合同纠纷,公安机关并不受理立案。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法院受理立案不受数额限制。做律师时间久了,发现特别有意思的一件事:许多朋友,能报案,就不想打官司;能投诉,就不想申请劳动仲裁。

渐渐地,这里面的规律性似乎显现出来了:报案,报了就行,警察出面讨钱,不用自己参与对抗;投诉,投了就行,监察员出面讨钱,不用自己参与对抗。但是,打官司(诉讼)或劳动仲裁,都是需要自己花时间、花精力,或者花钱(请律师)才能解决的。

没错,从成本上来说,这是理性的选择。但容易只看到显性成本,看不到隐形成本。一旦隐形成本超过显性成本,你可能被坑了都不知道,因为根本看不到呀。

以民事诉讼为例: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法律上可能是民间借贷或其他纠纷,反正不管什么纠纷,就是欠钱没给,典型的民事诉讼。以为有事都可以找警察,结果找了警察发现根本没用,还是得自己上阵,通过打官司来维权。

但你这时候可能已经错失了很多机会。如果你从纠纷刚刚产生的时候就咨询律师,也许很多更有利的证据甚至财产线索都已经在掌控之中。而等到你自觉“走投无路”报警时,一般对方都已经不理睬你了。这时候去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提前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上可能没法突出你的有利地位,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有自己的证据逻辑,它的中立、它的不偏不倚,不一定是维护你的权利,法律的公正就可能会误伤你,导致有理还输了官司。

在这里,盲目选择报案的隐形成本就是:错失良机、路径错误,可能产生机会成本,原本可以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却没有把握住时机。

打工人的苦衷,身处办案一线的律师何尝不懂?但在维权这件事上,千万不能等、靠、要,千万不能寄希望于躺平了让人家帮你免费劳动。无非就是打官司,打就打,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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