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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干了活不给钱怎么办

口头协议干了活不给钱怎么办,口头劳务合同遇纠纷怎么办?看法官以民为本巧断案

近期

来自山东的张大哥敲开了

津南法院小站法庭荣月坤法官的门

紧紧握住他的手,激动地说:“在外打工不容易,欠的工钱老板也没打欠条,这钱我都不报希望了,但是没想到荣法官把群众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磨破了嘴皮子,被告还真同意把钱给我了。”话语朴实却尽数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

案情简介

50多岁的张某一直在天津打工,2020年,受郑某雇佣为某厂房安装消防风筒。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了每日劳务费标准。在张某提供劳务30余天后,郑某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并称其手头有点紧,欠的9千余元劳务费之后补齐。然而随后张某多次向郑某索要劳务费均未果,张某于是诉诸法院。

案情审理

法官荣月坤承办该案后,首先详细了解郑某的想法,其坚称张某干活不符合要求反而给其造成了损失,不同意给付该款。随后法官又仔细审查张某的证据,发现张某只有自行制作的一份工时记录,没有郑某签字认可,亦没有其他的证据提供。

如果根据证据规则,张某证据不足,将面临败诉。但法官没有选择让自己“省心”的方式,并没有径行裁判,而是“费心”地给郑某做起调解工作。法官帮助郑某梳理认清案件事实,让郑某了解到张某家中尚有患病老母亲急需用钱治疗的现实情况,加之疫情期间挣钱不易,这笔钱对郑某一家而言极为重要。经过三个小时漫长调解,郑某最终同意再给付张某劳务费7千余元,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双方争议得到妥善解决。经执行,该款项已交付给原告。

温馨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津南法院小站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尽最大努力化解纠纷,以诚心获得群众“明镜高悬、伸张正义”的认可和称赞。法官在此也提示广大务工者,口头订立劳务合同容易遇到劳务纠纷,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务合同,并留存好相应劳动记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口头协议干了活不给钱怎么办,法律咨询:口头约定工资没有合同,上了四天班,拒绝给我发工资,并微信拉黑删除我 我该怎么办?

Q5

双方在口头约定了工资,以及三个月试用期,干几天算几天,没有签合同。我上了四天班,其中休息了一天休息,且提前一天跟她讲不去上班,她也表示同意。我微信找她要工资,她以我没有提前半个月通知她为由,拒绝给我发工资,并微信拉黑删除我。我该怎么办?

A5:

对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向你支付工资。

你与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了工资、试用期等事项。如果她是以个人名义与你进行约定,或者其代表单位雇佣你,但你明确表示干几天算几天,这种情况并不适用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可以推定你们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根据你的描述,你提前一天跟她讲不去上班,且她对此表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你们双方实际上就解除该劳务关系达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劳务关系已经解除。劳务关系解除后,你有权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向你支付相应的报酬,她以未提前半个月通知为由拒绝支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具体维权时,由于涉及的报酬金额不大,为避免诉累,建议你尽量先与她电话或当面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劳务报酬;若协商不成,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以便证明劳务关系的成立和解除情况以及确定劳务报酬的金额。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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