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有哪些案例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医疗方(医疗机构)与患者方之间因对治疗方案和治疗结果差异的认识而发生的纠纷等。 很多人都遇到过医疗纠纷,但很多人不知道医疗纠纷的鉴定程序到底有哪些,所以这次,小编就详细说明一下吧。

(一)医疗纠纷鉴定程序

1、发生医疗纠纷,科室内患者方解释不能接受时,应告知患者方向投诉接诊处反映情况,投诉接诊处负责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患者方意见,详细记录纠纷经过。

2、事实经过清楚,医方行为未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的,由有关工作人员予以说明,事实经过不明,医务人员双方有争议的,向有关科室出具医疗纠纷调查表。

3、有关科室收到医疗纠纷调查表后,应认真调查分析,并将结果反馈投诉受理处。

4、投诉接待处报告调查结果,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

5、投诉受理组织有关专家解答患方疑问,并将院方讨论结果和处理意见告知患方。

6、经调解处理达成协议的,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调解不成的,由市调解中心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二)调查要求

一、调查内容:

1、发生故障的准确时间

2、涉及当事人的姓名、职务、职务。

3、主要经过。

4、重点故事。

5、核实患方提出的问题。

二、初步认定医疗纠纷的性质和依据

1、有无医疗缺陷,有无差错或事故倾向。

2、是服务态度问题。

3、患方无理取闹。

4、费用负担。

5、患方对政策、规定不理解。

6、各类并发症纠纷。

7、由于很多因素,主要是什么?

三.材料收集整理

1、双方材料。

2、原始病历或复印件。

3、当事人的书面经过和认识。

4、科室讨论分析意见。

5、调查书面材料。

6、正反两方面的取证资料。

7、初步认定的书面报告。

(三)其他要求

1、一般在接到患方正式投诉后3天内完成上述1、2、3项工作。

2、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纠纷情况报告分管院长。

3、首次接到患者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意见反馈给患者。

4、对调解或结案的医疗纠纷,科室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将处理意见报告医院。

5、患方坚持医院诊疗经过结论的,应当经科主任、医疗机构同意后发送。 必要时,经医院领导同意,严禁医务人员私自将医疗资料交给患者或家属。

6、需要调解的,由医疗机构准备调解协议书。

7、医院定期召开医院医疗纠纷审查小组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鉴定。 医疗现场书面报告纠纷的发生、调查及处理情况,由医疗纠纷审查小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和大小。

8、医务处根据医院评审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对负责人处理的建议,报医院领导批准。 性质、责任明确者或者法院确定的责任,医疗机构可以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领导批准执行。

9、经医院指导研究,将最终处理意见提交医疗机构存档。

通过以上365律师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几个内容。 我想我对医疗纠纷的鉴定程序也知道很多。 目前,有关医疗纠纷的问题非常多,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知识问题。 365可以查询律师网络,向身边的正规律师机构咨询。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