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中,因某种理由解散。 某公司解散的影响还是有点大。 由于公司解散涉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的权益,对公司解散有一定的程序要求,本文就公司解散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主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的
2、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必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解散是合并或者分立的附属结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不需要经过持续保留的清算手续的公司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者分立公司承担,而不是消灭。 合并、分立解散不进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性负担制度。
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其他人。
解散的公司超过十五日不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撤销许可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家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注销登记
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及有关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四)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解散涉及多方权益,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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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流程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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