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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不受此规定30天的限制。 简易程序是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 因此,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不应过长。 否则,会影响结案期限。 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难易程度确定,法律规定案件举证期限如下

一、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以征求被告的意见,需要15天的答辩期吗? 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者没有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此举证期为15天以上,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程序原告先取证再起诉,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举证期限的权益受到保护。 法院向被告出具诉状,送达应诉通知书后,被告开始取证。 法院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束,当然必须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 具体举证期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 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须经法院批准。 否则,该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 当事人协议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法院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30天以内。 2、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举证期限,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以内。

二、应诉时,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应当在15天以内。 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指定举证期限。 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应当征求被告的意见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十五日以内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来法院要求解决纠纷的,原告对其主张有主要证据,被告认为,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不需要举证期限的,可以不确定当事人举证期限,直接开庭审理,调解或者判决。

四、被告应诉后,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起反诉的,应当就反诉的诉讼请求征求原告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间或者举证期限。 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本诉和反诉一起审理。 需要答辩期限的,可以先审理本诉,答辩期限或者举证期满后再审理反诉。 反诉的举证期限可以根据上述一、二种情况确定。

五、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的,法庭也应当征求被告的意见。 是否需要答辩期间和举证期限。 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的,可以与原请求同时审理。 被告明确表示需要答辩期或者举证期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原告仅变更部分诉讼请求的,对变更的诉讼请求暂缓审理,对未变更的诉讼请求内容先行审理,对变更的诉讼请求审理至被告答辩期满或举证期满,最后一并调解或判决。 其举证期限可以根据前述一、二种情况确定。 2、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变更的,法院应当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待被告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 3、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征求被告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限或者举证期限。 如非必要,连同原请求一并审理。 需要答辩期间的,要等到答辩期满,再进行审判增加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进行调解或判决。 上述三种情况的举证期限可以根据上述一两种确定。

六、确定原、被告举证期限的,应当同一天确定原、被告举证期限,并同一天向法庭举证,避免被告查阅。 特别是复制原告提交的证据,投机获取,引起对原告的不公平。 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只需将原告主要证据的证据清单送达被告,举证期限届满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得扫阅卷权,使原、被告双方在证据收集上享有平等权利。

总之,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既要灵活,又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人司法为民的原则。

民事举证时间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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