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意思

从“设定行政许可”一词的含义可以看出,设定行政许可是依法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利,因此,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那么,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什么? 原则是什么? 那么,请律师详细回答吧。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什么?

综合行《政许可法》 14--17条的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法律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根据需要,可以按照规定的方法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党组织、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无权行政许可设定。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1、法定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平民与效率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从上述介绍中可以看出,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在我们的法律中有严格的规定,只有这些行政机关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当然,行政许可的设定在满足设定主体的同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设定原则,只有这样的行政许可才是合法合规的。 详情请咨询律师延安律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